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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教委:严禁用学生餐费补贴老师

  补贴老师不许花学生餐费

  市教委发通知称一旦发现立即严肃查处

  本报讯 (记者朱治华)市教委下发通知要求各区县加强中小学生在校就餐管理,严禁直接或变相用学生餐费补贴老师伙食费及发放其他福利。这是记者上午获悉的。

  根据要求,学校在引进社会企业提供餐饮服务时,实行准入制度并严格审核其资质,不得引入无食品卫生许可、无经营执照、无餐饮资质的单位或个人承包经营学校食堂。

  对确实不具备学校食堂供餐条件的学校,要选择定点营养餐生产单位供餐。学校有监督送餐质量、为学生提供良好的就餐条件及卫生的就餐环境的责任。

  同时,各区县要加强对学生餐质量和价格的监督。督促学校定期全面公开食堂和学生伙食经费账目、配餐标准,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

  严禁学校或个人借机获取不正当利益,严禁直接或变相用学生餐费补贴老师伙食费及发放其他福利。对此类问题,一旦发现要立即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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