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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与丽江签署合作协议共享旅游信息

  20日,昆明市与丽江市在丽江签署《共同推进经济走廊建设区域合作框架协议》。两市希望建立长效联系机制,促进旅游合作,推进两市无障碍旅游,实现区域旅游经济一体化和共赢发展。

  省委常委、昆明市委书记仇和出席签字仪式并讲话。他说,作为文化旅游名城,丽江走出了一条保护与开发并举,文化旅游产业推动科学发展的“丽江之路”,成为云南旅游的重要品牌和对外开放的重要窗口,在省域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和作用。昆明作为云南省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事业发展中心和交通、通讯枢纽,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和优秀旅游城市,双方在旅游、文化、商贸、教育等方面各具特色、互补性强,具有良好的合作前景和广阔的发展空间。

  丽江市委书记王君正表示,双方将以此为契机,把丽江的资源优势与昆明的市场、技术、资本优势结合起来,致力于推动生态产业、清洁能源基地建设等各领域的合作与交流,努力打造区域一体化的大市场、大流通、大平台,促进区域内分工协作、优势互补、协调发展,共同开创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新局面。

  昆明市市长张祖林、丽江市市长和良辉代表双方签署协议。

  在合作框架协议中,两市将设立联络商议制度,建立旅游资源规划开发合作机制、旅游市场联合管理机制和从业人员的交流培训合作机制。同时加强招商引资旅游项目的合作,实现两市官方旅游网络互联,在双方网站上实现旅游信息共享。

  记者 余红(云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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