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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经北京市、河北省和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准,明起调整G2高速公路(原京津塘高速公路)通行费收费标准,并对货运车辆实行计重收费。其中,对7座以下客车,每公里由0.34元调整为0.31元。专家介绍,按照新的标准,北京至天津的通行费将由现在的50元降至45元。
计费取舍办法,收费金额不足五元按五元计费。收费金额保留至“元”,“元”以下“四舍五入”,尾数以“五元”和“十元”为单位取舍,实行“三七作五,二舍八入”的方法。
此次调整是为了进一步治理和规范道路运输市场秩序,有效遏制超限超载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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