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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健康险”更讲理儿了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0日01:38 大众网-齐鲁晚报
本报济南1月9日讯以往,消费者同时投保社会医疗保险和商业健康保险,理赔时易形成冲突,这一现象有望得到改变。记者近日走访省城的平安、信诚等寿险公司获悉,今年新版的“健康险”产品对此进行了修改。凡是参加了社会医疗保险的消费者,如果再购买“健康险”,最多可以节省20%的保费。 市民小王、小李二人都购买了同一种医疗险。不同的是,小王多出了一份社会医疗保险。两人发生了意外后,住院医疗各花去了2000元。小王的社会医疗保险事先赔付了1000元,所以保险公司赔偿剩下的钱,为1000元。而小李没有社会医疗保险,保险公司赔偿总额的80%,为1600元。两人花了同样的钱购买商业保险,但是最后得到的赔付却相差不少。对此,小王感到很不理解。 保险专家王勇解释说,保险公司之所以这样赔付,是因为按照目前的保险法规中的“损失补偿原则”规定,当被保险人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被保险人有权按照合同的约定,获得保险赔偿,用于弥补被保险人的损失,确保被保险人在经济上恢复到受损前的状态,但不允许被保险人因此而获得额外的利益,即:保险公司不能赔双份儿。 如何在不违反保险赔付原则的前提下,又照顾到消费者的实际利益呢。记者了解到,目前省城一些保险公司开发出的新的“健康险”产品就克服了类似的缺点。其中一款名为“住院费用医疗保险”的保险品种,按照客户是否拥有社会医疗保险分别设计了A、B两款产品。如果消费者工作稳定有社会医疗保险,则可以购买B款产品,反之购买A款。B款比A款便宜20%。而另外一家公司的“住院费用补偿医疗保险”方案则规定,如果客户拥有了社会医疗保险,那么在最后的保障项目上,会多出600元的基本医疗外药品费用保证金。 保险专家认为,新版“健康险”这样的设计,体现出了保险的公平性。一方面保险产品保障了所有投保人应有的损失补偿;另一方面,它还强调了投保人的个人权益,通过保费的降低或额外补偿,让投保人在保险方面的实际付出与其投入成比例,让自己的保费花得“物有所值”。 记者 杨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