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轮相撞亿元官司有果 "运鸿"轮获赔559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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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25日11:57 温州新闻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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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新闻网1月25日消息:乐清籍“运鸿”万吨巨轮三年前在进入厦门港时与一希腊籍巨轮相撞,引发了全国涉案标的额最大的轮船碰撞索赔案。记者昨天从有关方面获悉,福建省高院日前对此案作出终审判决:要求“运鸿”轮与外籍“爱丁堡”轮各负55%和45%的碰撞责任。双方赔偿相抵,最终“爱丁堡”轮还应赔偿“运鸿”轮本金559万余元,利息部分双方另算。
这起案件涉及多方,既有碰撞双方互相起诉,又有货方保险人起诉船东。由这起事故引发的总涉案金额超过1亿元,据海事法院介绍,这是迄今为止全国轮船碰撞事故引发纠纷金额最大的一起案件。 2001年9月20日凌晨,温州乐清运输公司所属的“运鸿”轮,载着8688吨0号柴油,在厦门正南6海里处,与一艘希腊籍集装箱出港船“爱丁堡”轮发生碰撞。“运鸿”轮失去动力,机舱进水后逐渐下沉,船上23名船员弃船。事故发生后,厦门海事局积极组织有关方面抽出“运鸿”轮载运柴油和打捞“运鸿”轮。历经11天,上海救助打捞局将“运鸿”轮上的柴油抽进接油船上。当年12月11日,“运鸿”轮残骸被打捞上来,并以300万元的价格转卖后被拖离现场。而“爱丁堡”轮花了1.42万美元进行修理。 事后,“运鸿”轮的三个所有人虞云飞等向厦门海事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赔偿3000多万元的损失。而被告“爱丁堡”轮所有人———希腊百合航运有限公司也提起反诉,要求虞云飞等三人赔偿“爱丁堡”轮在事故中的损失。与此同时,货方保险人太平洋保险沈阳公司也向法院起诉“运鸿”轮方面,认为他们遭受的货损大部分应该由“运鸿”轮承担。 这起复杂、罕见的索赔案历经3年诉讼,近日福建省高级法院做出了长达75页的终审判决书。经法院认定,虞云飞等三人的总损失高达3928万余元;而希腊百合公司的事故直接损失为67万余元,另外其赔付的保险费等也应计入损失。最终,法院认定,双方赔偿相抵后,“爱丁堡”轮还应赔偿“运鸿”轮本金559万余元,利息部分双方另算。(温州日报记者金建树)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