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京报:救助站不是为市容服务的机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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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5日16:03 新京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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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邓清波 针对街头流浪乞讨人员众多、严重影响市容的现状,成都市救助管理站日前发出《致市民的一封信》,建议市民积极参与救助管理办法的宣传,不要直接向街头流浪乞讨人员施舍钱物,而应劝导其到救助站接受正规救助。只要不直接施舍街头流浪乞讨者,街头的流浪乞讨现象就会大大减少,“我们的城市将会更加美丽”(新华网12月13日报道)。 成都市救助站的这一建议值得商榷。《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明确要求,对流浪乞讨人员必须坚持自愿求助、无偿救助的原则。那么,建议市民不要直接向街头流浪乞讨人员施舍钱物,如果落实,流浪救助人员将无法在街头获得施舍,因此不得不去救助管理站接受救助。这其实是一种变相的强迫,尽管其强制意味没有过去的收容那么明显。 这一建议对流浪乞讨人员是不公正的。诚然,新闻中提到,目前仍有大量流浪乞讨人员出现在成都街头。其中不乏好逸恶劳、不劳而获,不属于救助对象的“职业乞丐”,他们利用市民的爱心以乞讨生财。但是,对于这些现象,完全可以由公安等相关执法部门来采取措施予以禁绝。因为,“职业乞丐”以乞讨骗取市民钱物,强讨、强要等行为。从本质上来说,都是采取不正当的手段,违背公民的意愿来取得他人的财物,实际上是侵犯了公民的财产权,性质上甚至等同于诈骗、敲诈勒索乃至抢劫等违法行为。显然,对此公安执法机关是有权依法给予严惩的。更何况,这些“职业乞丐”和强讨强要的人毕竟不是流浪乞讨人员的全部,甚至只是流浪乞讨人员中的极少数。因为他们的缘故而建议市民不要再直接给流浪乞讨人员以财物,实际上是试图剥夺所有流浪乞讨人员在街头流浪乞讨的权利,这实在有点“株连”的味道,对很多流浪乞讨人员都不公正。 最后,更重要的是,成都市救助管理站这一建议的出发点也是不当的。如前所述,该站提出这一建议主要是针对街头流浪乞讨人员众多、严重影响市容的现状,目的就是为了使街头的流浪乞讨现象大大减少,使城市更加美丽。一言以蔽之,就是为了维护市容。但实际上,维护市容并不是救助管理站的职责,救助管理站的惟一职责就是如何给需要并且自愿的人提供必要的救助,以体现政府对流浪乞讨人员这一弱势群体的关怀,这和维护所谓市容、城市形象本质上并无关系。更何况,有些流浪乞讨人员的存在,是否就严重破坏了一个地方的形象,本身也值得质疑。正如有的论者指出的那样,目前的社会福利体系尚不足以完全杜绝流浪乞讨人员的产生,当街头发生市民向行乞者提供无偿资助的一幕,那正是公民在主动扶贫济困,实乃市民的爱心和社会良善风俗之体现。 相关专题:新浪评论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