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制日报:新时代需要千百万“百姓英雄” | |
|---|---|
|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25日00:17 法制日报 | |
|
冬日的北京,寒气袭人。在中央电视台演播室里,却是一派热闹的景象——乐曲欢快激越,掌声阵阵如潮。由中宣部、中央综治委、公安部和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联合举办的第八次全国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评选正式揭晓。臧广义等12位全国见义勇为英雄受到隆重表彰。在此,我们谨向这12位英雄表示热烈的祝贺! 这次受到表彰的12位英雄是近两年来全国各地涌现出来的一大批见义勇为人员当中的 弘扬正气、鞭挞邪恶,一向是人们引以景仰的中华传统美德和民族高尚精神的重要内涵。而今,我们正处于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新时代,正在按照十六大精神,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作着不懈的努力。因而,我们现在更需要营造的,是一个清正廉明、正气上升的社会环境。近年来,各地陆续涌现出了一大批见义勇为先进分子,他们以自己的满腔热血,无私无畏地谱写了一首首弘扬社会正气的壮丽诗篇。特别是在维护社会治安稳定、同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的斗争中,见义勇为事业更是体现了榜样的无穷力量。事实无可辩驳地证明,在新的历史时期,要实现社会治安取得明显进步的目标,我们就必须将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有机地结合起来,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真正有效地落实到基层,做到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在实际工作中,就是要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参与治安管理的积极性和主力军作用,实行群防群治。同时,更要激励人民群众勇于和善于同各类违法犯罪做坚决的不妥协斗争,还要大张旗鼓地宣传见义勇为人员的先进事迹,在社会上创造一种正气上升、邪不压正的良好社会氛围,从而牢牢地抓住社会治安管理的主动权,有效地维护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大好局面。 党和政府对人民群众中见义勇为的模范之举一直给予充分的重视和肯定。早在12年前,党中央、国务院就明确提出,要把弘扬见义勇为精神作为发动群众参与维护社会治安的重要措施,要在县级以上行政区内建立见义勇为基金会,以表彰、鼓励人民群众中的见义勇为先进人物。2001年9月,党中央、国务院在《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意见》中再次明确要求,要“大力褒奖见义勇为的先进人物,弘扬社会正气”。令人欣喜的是,近年来,见义勇为事业已得到全面发展并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赞同和积极参与。各地政法综治部门还把见义勇为工作纳入到自己的职责任务中。当前,我们更要从改革、发展和稳定大局的高度来认识见义勇为这项事业的重要性。一方面,要继续加快推进见义勇为的法制化建设,依法保障见义勇为人员的合法权益,不能让我们的英雄“流血又流泪”。另一方面,必须加大对见义勇为人员的表彰力度,提高相应的奖励抚恤标准。各地各部门要以高度的责任心,认真对待这一工作,特别是要有重点地补助和慰问见义勇为者家庭,并有计划地帮助见义勇为英烈子女完成学业,以切实解决见义勇为人员的后顾之忧。 我们所处的是继往开来的时代,也是英雄辈出的时代。新时代仍然需要千百万“百姓英雄”。倡导见义勇为、弘扬社会正气、维护社会治安,必须成为新时代讲求文明进步的主旋律。要看到,见义勇为是一项光荣而崇高的事业,与一般的好人好事不同的是见义勇为往往会付出鲜血和生命的代价。因此,让见义勇为者由衷地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社会各界的温暖,揭露和鞭挞冷漠、旁观和麻木不仁的现象,是在全社会树立起“见义勇为光荣、见义不为可耻”的良好社会风尚的需要,也是在新时代造就千百万“百姓英雄”的强大动力和源泉。我们每个公民都有责任与义务同违法犯罪行为和灾害事故作坚决的斗争,都要向见义勇为者看齐。我们完全可以相信,当全社会已形成一个自觉学习、实践见义勇为英雄大无畏精神的良好氛围时,维护社会治安稳定、建设小康社会的步伐就会加快,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目标就指日可待。 相关专题:新浪评论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