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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楚在线消息(楚天都市报)(记者涂亚卓实习生万家丽)昨日,武汉市人大一行在检查《武汉市湖泊保护条例》实
施情况时发现,近两个月来,外沙湖(简称沙湖)的勘界立桩工作没有丝毫进展。
有关人士说,沙湖现在是武汉中心城区惟一没有“保护圈”的湖泊。其它26个中心城区湖泊,经过勘界立桩后,现
在已能通过GPS(全球定位系统)准确找到各自的界桩,明确自 己的位置和水域面积。
沙湖属余家湖等村集体所有。1998年起,余家湖村开始房地产开发,目前已开发商品房7.7万平方米,第三期
6万平方米的商品房也正在规划建设中,而建房的土地,多为填湖所得。
8月底,该市水政监察支队为沙湖立桩时,埋在湖西一角的3根桩尚未站稳脚跟就被人拔掉了。此后,市、区两级水
务部门先后多次为勘界一事与沙湖的主要责任单位———余家湖村协调,但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据了解,余家湖村拒绝立桩的理由主要有两条:湖面属村集体所有,别人无权动用;在武汉市中长期发展规划中,沙
湖只保留2200亩水面,在某种意义上可以占用。
对于产权问题,市水务局法制处有关人士解释,10月1日起生效的新《水法》第三条规定,“水资源的所有权由国
务院代表国家行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水塘和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修建管理的水库中的水,归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
市规划局有关负责人认为,尽管原规划论证中,提出沙湖湖面可以减少,但不等于允许随意填占,对现有湖面首先要
依照《武汉市湖泊保护条例》进行勘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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