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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今天上午,省政府向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30次会议提交了《关于在畜禽生产中禁止使用违禁药物的决定(草案)》,以确保群众吃上放心畜禽产品。到会对草案进行说明的省农林厅厅长刘立仁指出,从国外的疯牛病、二恶英食品污染事件,到国内的含“瘦肉精”猪肉中毒事件,这些频发的食品安全事件为我们敲响了警钟!
据介绍,就在“毒大米”祸害百姓的同时,毒猪肉、毒鱼虾等有毒畜禽产品也接踵而 至:在广东,一种被称为“大猪宝”的猪饲料在出售,吃了这种饲料喂养的猪内脏容易中毒,广东已发生数十例;将避孕药添加到黄鳝饲料中,黄鳝吃了后长得飞快,特别肥大;将含有激素的药物放入水中喂给鸡吃,鸡长得又肥又壮,但鸡肉口感极差。畜禽产品质量安全已成为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
为此,省政府提交省人大的这一决定草案,规范的重点是禁止使用盐酸克伦特罗(俗称“瘦肉精”),其被列入畜禽养殖禁用药物中的第一项,为目前重点打击目标。据专家介绍,盐酸克伦特罗毒性并不是很强,但用量过大或无病用药则可能出现肌肉震颤、心慌、战栗、头疼、恶心、呕吐等症状,特别是对高血压、心脏病、甲亢、前列腺肥大等疾病患者危险更大。刘立仁说,随着瘦肉精中毒事件的发生,人们对其毒副作用有了更全面的认识,国家开始全面禁用瘦肉精。但一些不法商贩和企业仍将其制成无标签的小包装进行销售;少数畜禽养殖单位和个人购买后将其直接加入饲料或者饮用水中喂养畜禽。因此,非法使用盐酸克伦特罗是目前打击重点。
草案的另一重要内容,是规定监管不力也要受罚。决定草案规定禁止使用违禁药物主要是在两个环节:一是禁止在牧草、青饲料种植过程中使用对硫磷、甲拌磷、甲胺磷、久效磷、氧化乐果、克百威、涕灭威等高毒、高残留农药;二是禁止畜禽养殖单位和个人在畜禽的饲料和饮用水中添加违禁药物。为了保证做到以上两点,必须从源头上抓起,一是禁止生产、经营含有违禁药物的饲料、饲料添加剂;二是禁止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向饲料生产经营企业、畜禽养殖单位和个人销售盐酸克伦特罗等违禁药物,禁止兽药生产、经营企业向饲料生产和经营企业销售违禁药物;三是禁止非法生产、经营违禁药物。鉴于前一时期全国出现的几起因食用含有违禁药物的畜禽产品发生的中毒事件,与执法部门疏于职守、监督不严也有很大关系,因此草案中对执法人员不能严格执法、造成违禁药物监管失控也设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刘大颖沈纯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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