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讯 (记者刘学兵、通讯员汪秀兰)近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
轰动司法界的钱骏律师伪证案作出终审判决:维持天河区人民法院对钱骏定
罪免刑的判决。
经法院审理查明,前年8月至9月间,本案的另一被告人冯建萍得知其
男友刘洋涉嫌强奸罪被关押。为使刘不受刑事处罚,冯通过朋友介绍找到律
师钱骏咨询。钱在阅看刘所在单位泄露的有关案情材料后,提出只有被害人
称自愿发生性行为才可以免掉牢狱之灾。于是 冯多次约见被害人唐,要求其
改变被强奸的陈述,称系自愿发生性行为,并许诺给唐3万元。唐害怕被追
究假证的责任,要求冯保证她的安全。冯为此约见钱骏与唐见面。钱以律师
的身份为唐壮胆,并提出要唐“自己到公安局改口供”,称唐不会被追究责
任。于是冯拿出事前准备好的材料,经钱骏阅看后,冯要唐按材料抄写一份
自愿发生性行为的假证。钱骏也要求唐“把抄写完的资料拿到派出所去,并
按资料上写的说就行了”,而且说“只要坚持说抄写的那份是真的,而报案
资料是假的就可以了,不要暴露情况”,并称公安机关不会拘留唐。唐在冯
支付3万元后,于同年9月27日上午在冯的陪同下,到天河区公安分局预
审科递交了虚假证词。
案发后,去年8月10日,天河区法院对冯建萍、钱骏作出一审判决:
冯建萍贿买、唆使证人作伪证,其行为已构成妨害作证罪,是主犯;钱骏在
此行为中起协助作用,是从犯。最后法院判处冯建萍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而钱骏则免于刑事处罚。
点一支歌送朋友,带给他(她)春天的信息和你的心意!
15秒快速订短信 精彩资讯尽在“掌”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