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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北京12月14日电(记者张晓松、董峻) 气象资料将像空气和水一样成为我们共同享有的财富。中国气象局日前发布了《气象资料共享管理办法》,据此,凡独立法人单位在一定条件下,均可免费使用原属国家拥有的气象资料。
这些气象资料包括,各级气象主管机构组织收集并存档的各种气象观(探)测记录,以及由这些记录加工处理而成的各类气象数据集、各种气候统计值和数值分析资料等。
按照规定,用户在要求提供气象资料时,须凭有效证件,并向气象主管部门提交包括所索取气象资料的用途、类别、范围、数量,以及是否涉外使用等内容的证明文件,支付复制和交付资料所需的成本费,就可以对气象资料享有有限的、不排他的使用权,但不得有偿或无偿转让这些资料,也不得用于经营性活动。
据中国气象局局长秦大河介绍,多年来,气象部门已通过各种方式向农业、水利、民航、海洋等部门提供了大量气象资料,并在中国气象局网站开通了网上气候资料中心。目前,已能向社会公众滚动发布近三天的部分地面和高空观测资料,以及部分站点若干气象要素的30年标准气候统计值。
秦大河表示,大气是人类生存不可或缺的重要自然资源,描述大气状态和特征的气象信息也是国家重要的基础信息资源。2到3年后,我国将基本建成国家级气象科学基础数据共享系统,从而为科研、教育等部门以及政府职能部门共享气象资料提供网络联机服务。(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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