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私接的卫星电视接收设施要立即自行拆除
-12月20日后仍未改正的,最高处5万元罚款
-机关大院和家属宿舍区将是整治重点
晨报讯记者王建兵近期,本市有关部门将对境外电视节目的接收设备安装和播放情况进行专项治理,不符合规定的单位和个人,通过有线电视系统传送境外卫星电视节目的,要立即停止传送。本月20日后,仍按兵不动的单位和个人,一经发现,将处以5千至5万元罚款。
按市广播电视局的计划,自行安装卫星电视接收系统的机关大院和家属宿舍区,私自生产、销售、安装卫视接收设备的单位将是此次整治的重点。
根据国务院《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北京市广播电视局发布通告,规定任何居民住宅小区及单位家属宿舍区不得利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有线电视网络和公用天线系统接收、转播卫星传送的境外节目。但近年来,非法安装卫星电视接收系统的现象有蔓延之势,直接扰乱了国家安全、经济秩序和国家法律的严肃性,取缔违法设施是当务之急。
按国家广电总局的规定,通过卫星传输的外国及港、澳、台地区的电视节目,都不允许私自收看。但是,三星级或国家标准二级以上的涉外宾馆,专供外国人和港、澳、台人士办公或居住的公寓等以及教育、新闻、科研、金融、经贸等有特殊需要的单位,仍能申请安装卫星电视接收系统。
此次行动本着谁安装谁拆除、谁收费谁退款的原则,向居民收取了卫星电视收视费的单位,由收费单位按月收费标准和节目停收月数的乘积退还,无月标准的按原收取数退还。
    订短信头条新闻 天下大事尽在掌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