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华网杭州11月5日电(卢晶方列) 因在建筑工程中收受“好处费”的原浙江临安市副市长郑柏松,日前被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0年。
今年54岁的郑柏松从1990年至2001年,曾担任临安市林业局局长、临安市副市长等职。在此期间,他利用职务之便,通过向下属打招呼、推荐等方法,为挂靠在临天乡建筑队、临安水建工程公司的何智仁介绍土建工程,先后收受何智仁送的好处费共计10700元。其中, 1992年至1996年间,何智仁连续5年春节都送给郑柏松10000元。此后,郑柏松利用自己担任复建天目山禅源寺领导小组组长、水涛庄水库工程总指挥的便利,将工程包给何智仁,收取贿赂30000元。为何智仁结算气象局大楼工程款打招呼,又收取了20000元。担任副市长期间,他通过打招呼、审批等方法,为杭州临安大地房产有限公司在土地出让及土地费用的减免上提供便利和帮助,1999年,他为其女购买商品房时,接受了该公司董事长丁某为其支付的购房款51658.38元。被纪委“双规”期间,郑柏松退清了所有赃款。
法院经审理认为,郑柏松身为公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收受他人贿赂,其行为构成受贿罪,依法判处郑柏松有期徒刑十年,没收全部赃款。(完)
    订短信头条新闻 天下大事尽在掌握!       新浪企业广场诚征全国代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