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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刘渊源述评:日前,一名读者从东莞打来报料电话称,一个打工仔因为感冒在一私人诊所打了一针,这名打工仔当即倒地不治而亡。第二天记者欲前往东莞采访,不料报料人说死者家属已与私人诊所以9.8万元的价钱私了。今天一早,当记者再去电给报料人时,几天前打通的电话变成了“空号”。
只要对方能给一个好价钱,私了就私了,打工仔的生命被这样讨价还价的现象仍有很 多,这种草菅人命、目中无法的做法与当今日趋完善的法制社会格格不入。
花钱买命如此随意
记者在最近两个月内收到多起投诉,投诉的内容有:投诉者的亲人因为就医、交通、工伤等意外而丧命,投诉者希望媒体为他们申张正义,还死者一个公道。但是当记者欲前往采访时,不少投诉者的态度突然大转弯,他们坚称不要媒体的介入。记者了解到,因为他们与肇事一方达成了利益交换,他们害怕媒体的介入会坏了他们的事。
——一名湖南邵阳来的打工妹在东莞打工时被老板奸污自杀身亡,悲痛万分的死者家属欲报警和向媒体透露消息,老板多方做工作,最后花28万元私了。死者家属私了的理由很简单:如果报警和媒体曝光,老板被绳之于法,诉讼和赔偿的路程漫长而艰难,最后由法院判到手的钱又不一定很多。
———一名四川打工妹怀孕后到湛江的一家私人医院流产,打工妹的子宫被拉了出来,江湖游医以15万元的价和打工妹的家人私了。
——一名江西打工妹在深圳的一家台资厂打工时中毒身亡,死者家人最后以16万元的价钱与老板达成协议:不向媒体透露任何消息,不追究厂方的法律责任。
——一名湖南打工仔在汕头打工时染上尘肺病,老板给3万元的医疗费与打工仔达成口头协议:打工仔在家养病,每年回厂报销药费一次,另每年补给生活费2000元。结果打工仔死在回家的路上。
花钱买命应该遏止
受害者家属为何要私了?据了解,受害者家属如果通过正常的途径往往要花费数月甚至于数年的时间才能得到赔偿。一些受害者家属往往抱着这样的态度:只要给足钱,我就不追究你任何责任。
一名被江湖游医害死妻子的打工仔的话颇有代表性:“我老婆死了,如果我去告他,这个江湖医生抓去判了刑,我向谁要钱去?我和他私了,得了十几万。私了比公了好。”
由于受害者家属“有钱好商量”的心态,最终导致花钱买命的趋势愈演愈烈,一些游医和无良老板出了人命更是有恃无恐。记者在惠州采访一宗工伤致人死亡事故时,老板大言不惭地说:“死了就死了,不就是赔几个钱!”
一位法律工作者指出,私了之风盛行会导致法律天平的倾斜,法制社会里这种现象应该得到遏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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