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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国政府允许执行国内安全法军警携带武器

  新华网曼谷3月22日电(记者张秋来 史先振)泰国政府为应对反政府集会示威而成立的维持和平行动指挥部22日决定,允许特定执行政府颁布的国内安全法的军警携带武器。

  泰国陆军发言人讪森说,被允许携带武器的军警包括防卫政府机构和军营的警卫、巡逻警和安全检查站的指挥官。这些安全人员可以从现在开始携带武器,但在反政府集会示威地点周围执行任务的军警将仍然不允许携带武器。

  在此之前,泰国政府曾规定执行国内安全法的军警一律不允许携带武器。

  讪森说,维持和平行动指挥部的这一决定是在“不怀好意者”过去一周内明显煽动动乱后作出的。21日晚,泰国曾发生两起针对该国国防部和国家反贪委员会的手榴弹袭击事件。

  泰国负责安全事务的副总理素贴22日说,他将要求23日召开的内阁会议批准将原定本月11日至23日在曼谷及周边地区实施的国内安全法延长到30日。

  支持前总理他信的“红衫军”从本月14日开始在首都曼谷举行集会游行,要求总理阿披实解散国会下议院,重新举行选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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