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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派记者陆靖杨美萍芝加哥报道
专访对象:芝加哥大学法学院前院长道格拉斯·拜德
芝加哥大学法学院是一幢6楼高的黑色玻璃建筑,代表着法律的尊严和严肃。这几天,BBC电视台、法国电视台、天空电视台纷纷赶来,找寻奥巴马昔日的足迹(奥巴马1992年在芝大兼职任教,直到2004年当选参议员才离开)。也许因为今日的辉煌显赫,他的昔日院长兼好友、他的同事对奥巴马充满溢美之词。但是依然听得出,奥巴马在任教期间,因为自己的政治家梦想,执着、顽固,在当时,不是人人都能接受的。
奥巴马是最优秀的法律系学生
记者:您当时为什么要聘请奥巴马到芝加哥大学法学院教书?
拜:我第一次和奥巴马交谈时,他刚从哈佛法学院毕业,而我当时正在负责为芝加哥大学法学院招聘新老师。他当时获得了“极优等拉丁文学位荣誉”,是美国法律系最优秀、最有前途的毕业生之一。因此我就注意到他,并邀请他来我们学校。
他说,他对来芝加哥很感兴趣,但对当老师没有兴趣,因为他当时想写书。我就跟他说,那你为什么不到我这里来,我们给你办公室,给你电脑,给你老师的头衔,还照样让你来写书,同时还能给你提供更多的研究资源,后来奥巴马同意了。但是一个月后,就在我的办公室里,他告诉我,他写书的方向来了个彻底的转变,原来是要写一本研究投票权利的书籍,后来就变成了他的第一本个人自传,就是如今美国家喻户晓的《源自我父亲的梦》。
记者:后来,他还给过你类似的“惊喜”吗?
拜:奥巴马利用业余时间在伊利诺伊州寻找另一份工作,在一个律师事务所工作,但他还想竞选州议员。当时,我们一起享用了一顿气氛美好的晚餐,并且谈到了他能做什么。奥巴马表现出对政治的浓厚兴趣,而我则努力使他忘记政治。希望他从兼职教师改成全职教师,只需要多教一门课。我对他说,生活很美好,不要浪费在艰难的政治尝试中。
实际上,他教授过很多法学院的基础学科,比如平等保护,包括种族歧视、性别歧视等等,他是个非常非常受欢迎的老师。
在他参加州议员选举的2年前,他突然跟我说,他想参加竞选,当然那时想的还不是国会参议员,那个梦想当时对他还太远大。我跟他说,你只有2年时间,竞选要做的事,就是打电话给所有人,让大家给你捐钱。你为什么要花那么长的时间,做这样一件成功率极低的事情。这次谈话之后很长时间,奥巴马绝口不提当政治家的事。但你知道他在做什么,他真的花了2年时间,打电话给所有认识的人,包括我,让大家捐钱。就是从这次谈话开始,奥巴马开始了他的从政之路。后来,就是他参加了总统初选,在和希拉里的激烈战斗中,几乎是在最后一刻才获胜。现在当然就是大选了,离他的最终梦想——走向华盛顿、走向白宫仅剩一步之遥了。这条路,他走的出人意料的成功。
我想他选择这条路可能是必然,如果是在我们学院当教授,他不是那个“著名的奥巴马”,他只是一个兼职教师,一个痴心想当政治家的人,可能会永远遭到很多人的不解和嘲笑。
奥巴马对篮球几近疯狂
记者:他对政治的野心是不是比对教书的兴趣更大?
拜:他喜欢当老师,他花费了12年的时间,研究法学。问我对他离开学校转投政界有没有遗憾,只能这样说,我很希望他能成为一位优秀的学者,可这不是他的使命,他的使命,就是去当一名出色的政治家。
当然,因为他的选择,我跟他已经没有以前那种亲密的交情了,我总认为自己只是他众多普通朋友中的一个。我是他过去生活的一部分。但他现在已经有自己不同的生活了。
记者:奥巴马在学校的时候,除了教书,他还有什么业余爱好吗?
拜:在学校里,奥巴马的最大爱好就是打篮球,对此几近疯狂,几乎跟美国学院里的篮球爱好者过过招。如果你10年前在法学院,你就可能跟未来的总统候选人打过球。而且他打球打得非常好。当然,他同时还是高级律师,他有妻子,有自己的孩子。除了教书和跟学生打篮球,他当然会有自己的很多事情去做。
奥巴马一直以林肯为榜样
记者:奥巴马在大学期间从来没有发表过关于法学的专业论文和著作,您如何看待这个问题?
拜:是的,他在大学期间从未出版过论文,可我想,他绝对有这个能力去做,他的文字功底扎实,他有着敏锐深刻的思考能力,他的法学知识很渊博。我也对他说过,希望他能出版论文,但是他不想做。他想做的,就是成为一个政治家。那时候,我真的觉得他做了一个非常错误的决定。可他对自己要做什么是非常坚决的,对当时的他来说,不是说下决心当一个著名的政客,而是已经做好准备,加入这场权力的角逐。
当然,自从他做出自己的决定后,我一直很支持他,一直向他的竞选团队捐钱,为他的每一步上升投票。这一次也不例外,我肯定会在11月4日那天,给他投上一票。
我想,他不会忘记自己多年的法律生涯,所以在内心里,他一直以林肯为榜样。林肯也是做律师出身,而且同样出自伊利诺伊州。我不认为奥巴马太年轻了,太没经验了。当肯尼迪当上总统时,他又有什么经验可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