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麦批准涉及欧盟机构改革的里斯本条约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8年04月25日20:24 新华网

  新华网斯德哥尔摩4月25日电(记者 吴平)哥本哈根消息:据丹麦媒体25日报道,丹麦议会24日经投票批准了涉及欧盟机构改革内容的《里斯本条约》。

  据报道,95名议员投票赞成,25名议员投票反对,还有64名议员没有参加投票。

  去年12月13日,欧盟各国领导人在葡萄牙首都里斯本签署新的欧盟改革条约,即《里斯本条约》,以取代被法国和荷兰全民投票否决的《欧盟宪法条约》。根据规定,《里斯本条约》在获得欧盟各成员国批准后,将于2009年1月1日生效。目前,法国、奥地利、匈牙利、保加利亚、罗马尼亚、波兰、斯洛文尼亚、马耳他和葡萄牙等欧盟国家已经批准了该条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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