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酒吧和夜总会凌晨2点前须关门歇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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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2日07:52 新华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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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北京7月12日专电 据法新社报道,马来西亚政府日前决定,马全国酒吧和夜总会必须在凌晨2点关门歇业,不得延长营业时间。 马国内安全部一位高级官员说,马酒吧和夜总会只允许经营到凌晨2点,因为许多经常光顾酒吧和夜总会的人在这些地方能够得到毒品。
马旅游部长东古·曼苏尔近日曾提议将酒吧和夜总会的营业时间延长到凌晨5点,以丰富夜生活,吸引更多游客。 旅游业是马第二大创汇产业,2005年马旅游业共创汇87亿美元,比前一年增长7.8%。(完)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