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准备在2009年批准宪法条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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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8日11:16 新华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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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维也纳5月27日电 (记者 宋国城) 出席欧盟外长特别会议的卢森堡副首相兼外交大臣阿塞尔博恩27日在维也纳表示,欧盟成员国准备最迟在2009年完成《欧盟宪法条约》的批准进程。 为期两天的欧盟外长特别会议27日开始在维也纳附近的克洛斯特尔诺伊堡举行,《欧盟宪法条约》前途和欧盟扩大进程是此次会议的主要议题。
阿塞尔博恩在当天的会晤结束后对新闻界说,欧盟成员国有共同的政治意愿,即最晚到2009年完成欧盟“基本条约”的批准进程,2009年是“最终期限”。他说,没有人认为欧盟“基本条约”已经死亡。他同时强调,必须小心使用“宪法”这个词,欧盟将在德国担任轮值主席国期间的2007年6月就是否继续保留《欧盟宪法条约》现在的内容做出决定。 此间有分析认为,迹象表明,为继续推动《欧盟宪法条约》的批准进程,欧盟准备将有关“反省”期延长一年。与此同时,出席会议的欧盟25国外长预计将赞同修订《欧盟宪法条约》的方案,即2009年前应完成一部新的欧盟条约文件,以为欧盟新一轮扩大做准备。 2004年10月,欧盟25国首脑在意大利签署了《欧盟宪法条约》。根据有关规定,《欧盟宪法条约》将在所有成员国批准后于2006年11月1日正式生效。去年,法国和荷兰举行的全民公决否决了《欧盟宪法条约》,欧盟推进欧洲一体化进程的努力因此受挫。(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