赖斯:联合国应考虑允许动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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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5日11:30 新闻晨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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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伊朗近期的一系列举动,美国国务卿赖斯说,联合国必须考虑对伊朗采取强硬行动,比如应该根据允许动武的联合国宪章第七条,通过可以导致制裁或者奠定动武基础的决议。如果伊朗不遵守安理会决议,就“必须承担后果”。 赖斯在华盛顿对记者说:“我们将考虑采取一些措施,让伊朗懂得他们只有服从,别无选择。”
不过,安理会常任理事国法国的外长杜斯特-布拉齐已表示,军事打击伊朗“完全不在(安理会)讨论范围内”。埃及外长盖特在与美国副国务卿罗伯特·约瑟夫会谈后也敦促各方寻求外交解决伊朗核问题的途径。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