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生超市看中一枝钢笔糊涂装进口袋遭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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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8日10:34 星辰在线-长沙晚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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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一个中学生在超市里看中了一枝钢笔,一时糊涂装到了自己口袋,结果被超市保安发现,在防损室呆了5个多小时,还被罚款900元。律师表示,超市擅自对偷盗人员罚款是违法行为。 据这名张姓中学生反映,他前不久在一家超市偷了一枝钢笔,被超市保安发现,马上被带到防损室关了近5个小时,超市以他偷窃为由,要罚款1000元,最后讨价还价到了900
长沙市12348法律维权专线律师喻娟介绍,12348专线经常接到群众的电话,投诉长沙一些超市擅自对在本超市内发生的偷盗行为进行罚款,多则几千元,少则几百元,有的甚至还对偷盗者动用暴力。喻娟律师认为,根据《行政处罚法》,超市无权制定和实施罚款,超市擅自对偷盗人员的罚款是违法行为。“依照现行法律规定,超市发现偷盗只能向派出所报案,由派出所依法处理。” 有关专家指出,这种超市违法罚款的现象,凸现了超市偷盗处理法律的滞后问题:超市所特有的自选式开架售货方式,使之更容易遭遇偷盗。而目前又没有一套很好的针对这种现代业态而制定的法律法规,致使商家为了维护自身利益,大多采取粗暴的罚款制裁,而这种方式无章可循、无法可依,进而出现严重损害消费者利益行为,甚至出现诸如暴力殴打和非法拘禁等违法犯罪行为。 “加强这一问题的立法和执法,是有效防止超市偷盗和防止超市违法处罚偷盗的一条途径。当然,加强市民的道德素质教育和加强超市内部管理,提高超市经营者法律意识也是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喻娟律师说。 作者:李广军 (来源:长沙晚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