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大学生索要赔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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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8日04:49 都市快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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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年前,美国加利福尼亚州的一名7岁天才少年直接从公立学校步入了大学的校门,现在她的母亲以政府没有向其儿子提供义务教育为由,要求州教育部支付儿子上大学的费用。根据加州的义务教育法,18岁以下的青少年必须接受“免费和平等的教育”。不过,律师表示,让孩子上大学的决定是由他的母亲做出的,因此“被告不应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美国《华盛顿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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