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家发改委公布方案:18种药品实行单独定价 | |||||||||
|---|---|---|---|---|---|---|---|---|---|
|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3日08:57 南方日报 | |||||||||
|
本报讯(记者/沈昀)日前,国家发改委公布了葡萄糖等18种药品的单独定价方案,发改委定价品种药品的最高零售价和9种省级主管部门定价品种药品的指导意见。 根据通知,盐酸雷尼替丁等9种药品属国家发改委定价品种,由国家发改委定价,最高零售价格从今年7月28日起执行;奥美拉唑等9种药品属于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定价品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价格主管部门应根据发改委制定的指导意见为基础,在上下5%的幅度内
通知还明确列出了18种药品生产企业名称,未列名企业生产的相关药品价格,按照《国家计委关于公布199种西药价格的通知》规定执行。此外,发改委对未单独定价的碘海醇最高零售价指导意见进行了调整。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