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羁押人员中的艾滋病患者将设立专门场所关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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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0日12:36 云南日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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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日报网 新华社北京5月9日电(记者朱玉)新华社9日受权播发的《国务院关于切实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通知》中规定,要采取必要措施,为羁押和被监管人员中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患者设立专门场所。
通知要求,公安、司法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羁押和被监管人员艾滋病病毒感染的检测、治疗和有关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同时,通知要求公安机关要依法严厉打击卖淫嫖娼、贩毒和吸食、注射毒品等违法犯罪活动,加强对强制戒毒人员、查处的卖淫嫖娼人员和城市流动人口等人群的艾滋病防治知识宣传。卫生部门要会同公安、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因吸毒导致艾滋病传播比较严重的地区开展药品维持治疗和针具市场营销试点,并逐步加以推广。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