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韩国国会通过《关于南极活动及环境保护法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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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27日21:21 新华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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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汉城2月27日电(记者张锦芳)韩国国会27日通过《关于南极活动及环境保护法案》(简称《南极环境法》),以保护南极大陆的生态环境。 韩国《南极环境法》规定,禁止在南极大陆开展军事行动,进行核试验,处理放射性物质,勘探矿物资源,进行其他破坏环境的活动;拟前往南极大陆的韩国公民,须事前经韩国政府批准,并提交他们在南极的活动可能对环境造成影响的评估报告。《南极环境法》
韩国于1986年加入南极条约,1988年在南极建立了科学考察站——世宗站,1989年获得南极条约协商国地位。1995年,韩国汉城举办了第19届南极条约协商国会议。 韩国国会通过《南极环境法》旨在履行1998年1月生效的《关于环境保护的南极条约议程》规定的立法义务,保护南极生态环境和促进南极科学研究。《南极环境法》将对韩国维修世宗站和新建科考站时保护南极环境提供法律依据。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