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连电清理了陈欠工资,企业又有了新欠工资。为遏制这种恶性拖欠职工工资行为,大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日前下
发通知:大连行政区域内各种类型企业均实行欠薪报告制度。欠薪超过一年的企业,可通过变现部分资产等途径解决。
欠薪报告制度,是指企业在拖欠职工工资情况发生后必须向企业工会(或职工代表)和政府有关部门进行报告的制度
。报告内容包括拖欠工资的原因、金额,涉及的职工人数, 企业目前的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和企业偿还拖欠工资的计划、进度
,签订偿还协议情况及履行偿还协议的保证措施等。
按新制度规定,欠薪企业应与企业工会(职工代表)平等协调确定偿还拖欠工资的时间、进度计划并形成书面协议。
工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将负监督责任。对于欠薪不报告企业,企业职工或工会应向各级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和上级工会举报
,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大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张家荪介绍说,新办法规定“欠薪3个月的企业
,从第四个月起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逐月核定工资手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到年底仍未偿还拖欠工资的企业,取消企业经
营者的年薪,其工资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从源头上根本解决这一问题。(纪朝晖黄晔楠)
世界杯新闻订阅:精彩进球,一个不容错过!
订阅短信头条新闻,第一时间获得重大新闻突发事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