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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维也纳3月28日电(记者林川) 中国常驻维也纳联合国和其他国际组织代表张炎大使,28日下午向总部设在维也纳的国际原子能机构总干事厄尔巴拉蒂先生转交中国国家原子能机构张华祝主任的一封信函,正式通知该机构中国已经完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与国际原子能机构关于在中国实施保障协定的附加议定书》生效所需的法律程序。
张华祝主任在信中强调,中国政府恪守自己的核不扩散义务,积极参加了该附加议定 书的谈判,为议定书的达成做出了自己的贡献。他重申“中国愿意继续为增强附加议定书的普遍性和促进其实施,做出自己的努力。”
厄尔巴拉蒂总干事高度赞赏中国的这一积极举动,认为这将有利于加强防止核扩散体制。
国际原子能机构是核领域唯一的政府间国际组织,其主要活动之一就是同有关国家和国际组织签订“保障监督协定”,对机构本身或经其介绍提供的技术援助项目、对成员国或其他国际组织以及根据核不扩散义务委托监督的项目实施保障监督,以确保这些项目不用于任何军事目的。1997年5月该机构特别理事会一致通过了保障监督协定的附加协定书,使该机构的保障监督能力和范围从仅核查各国申报的核活动扩大到可探查无核武器国家的秘密核设施和核活动。这一议定书有利于提高该机构保障监督体系的有效性和工作效率,有利于推进机构实现保障监督的“一体化”,也有利于加强国际核不扩散的努力。
1988年9月我国与该机构正式签署了在中国实施保障监督的协定。1998年12月我国又与该机构签署了附加议定书。据中国常驻国际原子能机构代表团介绍,在核不扩散条约确认的5个拥有核武器的国家中,中国是第一个批准附加议定书的国家。附加议定书将在国际原子能机构确认收到张华祝主任信函之日起对中国正式生效。
中国常驻国际原子能机构代表团副代表俞卓平也参加了今天的转交信函仪式。(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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