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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身中17粒铁沙弹还以血肉之躯威震歹徒的英雄,如今手捧政府的表彰文件,拖着一条无钱医治的伤腿,找有关部门寻求帮助却屡遭推诿。这位广汉市金轮镇“见义勇为公民”旷育兴疑惑了:我错了吗? 据介绍,1996年1月29日,一辆从成都驶往苍溪的大客车行至三台乐安镇路段时遭遇歹徒持枪抢劫(本报1996年2月27日曾报道),当时一高一矮两个歹徒各持一支双管火药枪强抢乘客。当歹徒冲到旷育兴面前时,他沉着应对,趁其不备,他猛地抓住歹徒的枪往下一按,不料,枪响了,17粒铁沙弹射进了旷育兴的大腿,顿时血流如注,而这位年逾半百的复员军人凭一身军人的胆气将枪夺下。歹徒又从怀里掏出一支双管火药枪,乱飞的铁沙弹又伤了几名乘客,旷育兴抓住歹徒的枪猛击其头部,众乘客也一拥而上将歹徒制服,随后两名歹徒被扭送警方。 事后,三台县巡警大队一接案警官拿出身上仅有的300元钱预付了抢救费,车方在看望他和被打伤的其他乘客时送去了3000元医疗费。可这笔费用只用了几天就花光了。 在三台医院抢救期间,医生从旷育兴身上取出9粒铁沙弹,还有8粒留在体内。 1997年,三台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向广汉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递交了《旷育兴同志见义勇为公民先进事迹材料》,1998年绵阳市政府下发文件,对旷育兴给予了表彰。 然而表彰不等于医疗费,由于没有医疗费做手术,旷育兴只能保守治疗,原准备用于做小生意的1万多元存款也用尽了。现在,每当疼痛难忍时,只有靠止痛片止痛。旷育兴是一个搞修理维持一家人生活的乡镇居民,受伤后一直不能正常工作,家里已负债累累。 4年来,他拖着伤腿四上成都,多次去三台找有关部门,可都得不到解决。精疲力尽的他无助地呼喊:“我要医伤,一家人还要靠我,我见义勇为错了吗?”记者刘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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