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两个总经理 合伙贪污300万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0年07月20日09:15 中新社网站
中新网武汉7月20日消息:武汉一家房地产公司的老板曾自诩“勤政廉洁、克己奉公、吃请不到、送礼不要”,当
地检察机关却发现他与另一物业公司的女经理沆瀣一气,合谋贪污300多万元。昨天,武汉市中级法院一审判处男老板无期
徒刑、女经理坐牢10年。
这桩贪污、受贿案在当地颇引人关注。办案人员介绍,案件的揭露缘于群众的一封举报信。法院认定,男老板张
建国曾单独或共同贪污的4笔犯罪事实共计324万余元、受贿的2笔犯罪事实共计34万余元。
今天检察日报报道,1995年初,男犯张建国了解到“新鹏公司”所属的武汉新世界百货大楼二次装修工程资
金节余人民币286万余元,竟谎称此款要用于为员工购房。他于是通过串通武汉天成物业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程琳,由程提
供三张虚开的装饰材料发票等手段将账做平,支付出286万元给程琳控制的武汉福斯特科技公司的账上,并记入“新鹏公司
”的往来账。程琳不日后将此款转入“天成公司”账上,由张、程二人控制使用,其中20万元以虚报材料款的方式,由张建
国用于其女儿到日本定居的费用。
此外,张建国也曾先后2次受贿34万余元,并汇至其指定的日本账户上。
武汉市中级法院以贪污罪判处张建国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受贿罪判处其有
期徒刑十五年,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贪污罪判处程琳有期徒刑十年,并处没收
财产5万元人民币。(完)
【发表评论】【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