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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旬老妪状告儿子 通过法律讨要探望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10年12月03日21:55  法律与生活

  母告子,让他“常回家看看”

  文/王雪

  新闻背景:随着社会的进步和生活水平的提高,我国老年人的物质赡养问题基本得到解决,老年人的物质需求得到了满足,精神需求随之凸显。据统计,目前我国城市空巢家庭已达到49.7%,农村空巢和类空巢家庭也达到48.9%。北京市密云县人民法院经调研发现,关于物质赡养的案件数量逐年下降,而精神赡养的问题受到更多老人的关注。

  这是发生在法庭上的一幕——

  原告席上的老母亲,眼含泪花却满是慈爱地看着被告席上的儿子和儿媳。虽然这是一起赡养案件,可是母亲并没有指责儿子和儿媳不孝,更不是向儿子和儿媳索要赡养费,她的要求很简单:希望儿子能“常回家看看”。

  这位老母亲名叫张春芳,今年61岁,家住北京市密云县蔡家洼村。

  2005年4月,蔡家洼村被确定为“旧村改造试点村”,成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先驱者,而旧村改造的重点工程之一,就是改变农民的居住环境,建设生态型居所。

  在密云县政府的统一规划下,2008年底,蔡家洼村成了“幢幢新楼托起的新农村”,蔡家洼村的村民都从原本居住的瓦房搬进了新建的已经装修齐全的楼房,张春芳也是其中之一。

  亟需的“见面”

  新楼住上了,张春芳却感觉越来越空虚了,特别是2009年10月14日,张春芳的老伴儿李玉福因心脏病去世后。

  张春芳说,她越来越怀念住平房的日子了。搬进楼房前,张春芳家和儿子李明山家相隔只有十来米,“他们在自己家院子里嗓门大点儿说话,我都能听见,跟住在一个院儿里一样”。

  因为心疼儿子儿媳,张春芳每天晚上都会准备四个人的饭菜,叫小两口儿回家吃饭。久而久之,李明山夫妇也就习以为常地每晚踩着饭点儿到张春芳家里报到。这样的生活持续了两年多,之后,随着孙子李一凡的出生,一家人的生活重心转移了。

  儿媳孙晓敏上班后,照顾孙子李一凡的重任全压在了张春芳身上,虽然每到晚上,张春芳都会觉得有些体力不支,但能天天见到儿子和孙子,她觉得很幸福。“有时候儿子、儿媳忙。晚上回来和我也说不上两句话,可是我能看他们一眼,就觉得心满意足了。”

  2008年,蔡家洼村建起了一幢幢新楼。此时的张春芳已经年近六旬,村里为了照顾腿脚不好的张春芳夫妇,特意分给他们一套一层的楼房,这让张春芳很感谢村里的领导。搬家、换房的过程一切都顺顺当当的,但唯一让张春芳不太满意的是,新分的楼房离儿子家的新居有些远,因为村委会要统筹全局,也因为李明山申请要一套面积较大的房屋,所以村里分给李明山的楼房在村子的最里面,与张春芳的新居相隔十五栋楼。

  起初,李明山一家子还经常到张春芳的家里坐坐,但2005年6月,李一凡大学毕业后,在密云县开发区里一家合资企业中谋得了技术员一职,由于工作需要,经常要加班,去探望张春芳的次数就渐渐少了。李一凡一毕业,李明山也开始专心赚钱了,他承包了一辆大卡车,从密云往河北滦平运送砂石料,比以前忙了不少。孙晓敏一边上班,一边照顾家里的一大一小两个男人,也是忙得团团转。

  张春芳对此常向老伴儿抱怨,“想儿子了都见不着,有跟没有一样”。李玉福总是从体谅儿子的角度出发,宽慰妻子。可是,2009年10月14日,李玉福突发心脏病去世,偌大的房子里只剩张春芳一个人,这让张春芳越发地渴望团聚。可是每每约儿子一家过来吃饭,最终都因“太忙”,聚餐成了分餐。

  “孩子都是孝顺孩子,可自从搬进了楼房,不像原来天天能见到了,他们老忙,来这儿次数越来越少。开始还有老头子陪我解闷儿,老头子一走,这大房子里就我一个孤老婆子,一点儿人气儿都没有,每天就盼着能看看他们……”为了能见儿子一面,张春芳曾装过病,“听说我病了,他们都着急地赶过来,嚷嚷着送我去医院。可是去医院检查就得花钱,再说老看他们那么着急我心里也不落忍,就不敢再装病了。”

  用法律讨要“探望”

  2010年7月4日,是李一凡的生日。此前,张春芳已经两个星期没有见到儿子和孙子了。为了一家人晚上热热闹闹的聚在一起吃顿团圆饭,张春芳提前一个星期就和儿子一家人打好了招呼,要他们当天不要安排事情。

  一大早,张春芳到菜市场买了李一凡最喜欢的基围虾和水库鱼。拎着买好的菜,张春芳一边走一边想着晚上孙子对着自己做的一大桌子菜大快朵颐的样子,情不自禁地笑出了声。

  下午四点,张春芳洗好了菜正准备大展厨艺的时候,李明山打来电话,说承包的运输车在京承高速出口的地方被警察扣住了,现在要过去处理,晚上不能在家吃饭了。张春芳还没来得及回答,孙晓敏的声音就从电话那边传来:“妈,晚上您和孩子吃吧,明山一个人去我不放心,我得跟他一起过去看看。”“好好,你们忙正事要紧,路上注意安全,到家了给我个电话报平安。”张春芳赶忙答应道。虽然明知道李明山夫妇去处理的事情很重要,但张春芳还是忍不住抱怨孩子们事先没有安排好,让自己又空欢喜了一场。

  张春芳拿起电话,准备和孙子李一凡吐吐苦水,顺便要李一凡早点回来吃饭,哪知道电话刚一接通,李一凡就嚷着:“奶奶,我刚想给您打电话呢,今天晚上回不去了,我们单位组织全体职工加班,不准请假的。”张春芳答应着挂了电话。

  看着厨房地上堆满的青菜,张春芳心里不住地泛酸,只不过是想一家人吃顿团圆饭,怎么见一面就这么难!张春芳没了吃饭的胃口,坐在客厅里叹气,三居室的房子此时显得更加空荡,唯一能陪伴张春芳的,就是她挂在墙上的老伴儿的遗像。

  张春芳想不明白,生活条件好了,从平房搬到了楼房,吃穿都富足了,怎么儿孙都忙得连探望自己的时间都没有了。像今天这样的情况已经重演了很多次了,张春芳总是催儿孙们经常过来看看,效果却并不明显。张春芳觉得,自己必须做些什么,引起儿孙的重视,儿孙给的钱再多,也消除不了与日俱增的孤独感。

  就这样,张春芳将儿子、儿媳告到法院。

  “其实我儿子、儿媳都很孝顺的,小两口儿结婚20多年,谁也没跟我大声说过话。现在看我老了,怕我腿脚不方便,还总是给我买菜买肉买营养品。我要有个头疼脑热的,他们俩真着急。他们每个月都按时给我生活费。我一个孤老婆子,根本花不到什么钱……”说着说着,老人的神情暗淡了下来。

  “我不用他们给我钱、给我物,能判他们多来不?我就想让孩子多来看看我!”张春芳满怀希望地看着立案法官。

  渴望“理解”的儿子

  立案后的第三天,承办法官依照法定程序向李明山送达了起诉状。接到起诉状的李明山一头雾水,连声问:“您不会弄错了吧?我对我妈挺好的呀,压根儿不存在不赡养老人的问题,不信您跟村里邻居打听打听去!”

  当法官解释母亲是因为自己不去探望而起诉自己时,李明山更是不理解:“就这点儿事也至于闹上法庭?老太太还真是生活得太清闲了!”李明山边嘟囔边签下了送达回证。

  送走了法官,李明山马上给母亲打电话:“妈,您怎么把我给告了?这都哪儿跟哪儿啊?有啥事您跟我说一声不就行了,我啥时候不孝顺您了?”

  “你就是不孝顺,你自己拍良心说,都多久没过来看我了?”听到李明山的抱怨,张春芳的火一下子就上来了。

  “我这不是忙嘛!再说该给您老的我不都想着呢嘛!”李明山无辜地回答。

  “这不是钱的事。这回咱们非得见见官,有话法庭上说去!”张春芳见儿子丝毫没有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倔劲儿也上来了,一怒之下挂断了电话。

  常去母亲那里坐坐,这个听起来简单的要求,在李明山看来,“确实有点儿难”。其实,李明山也有一肚子苦水无处诉说。

  “我敢拍着胸脯说我妈的生活条件在我们村算不上最好的也绝对是中上等的,有什么好吃的、好用的我都想着她,怎么还把我给告了?在咱们农村就认这个理儿,养儿防老啊。您说这要是传出去,对我影响多坏?人家背地里会戳我脊梁骨说我不养老娘,以后谁还会给我活拉?外面有谁还敢和我交朋友?”

  李明山的确是个孝子,这是张春芳和村里人都承认的。“我也想去我妈那儿坐坐,可也得有时间啊?我们跑大车的要是忙起来,连吃饭、睡觉都顾不上。现在弄大车拉活儿一点儿都不好干,弄大车的人多,你要是不利索点儿,活儿就被别人抢了。找到了活儿,一路上还担惊受怕,怕出事。”

  “谁不想清闲点儿啊?可我现在上有老下有小,咱们虽住上了楼房,可毕竟还是农村户口,不像城里人那样生活有保障。现在的年轻人结婚都先要车、要房,我儿子这也二十出头了,过不了几年就得谈婚论嫁了,我总得给他准备点儿钱啊!要是真因为女方挑咱们家穷没谈成,我下半辈子面对儿子都得心亏。再说我妈,眼看就上岁数了,以后闹个毛病,我这当儿子的得拿出钱来瞧病啊!”

  李明山说,他这一肚子的话,和母亲说了无数次了,可是母亲就是不理解他。

  重拾“团圆”

  2010年9月26日,密云县法院巨各庄法庭开庭审理了张春芳诉李明山、孙晓敏赡养一案。

  法庭上并非“硝烟弥漫”,而是母亲对儿子、儿媳的夸奖,儿子、儿媳对母亲的愧疚,40分钟的庭审异常地顺利。最终,在主审法官的调解下,李明山搀扶着满脸笑意的母亲走出法庭。

  回家的路上,李明山和孙晓敏就和母亲商量着到自己这边来住,这样既了结了老太太的思亲苦,又方便照顾老人。张春芳自然高兴,她表示自己的那套房子“就留给孙子做婚房啦”。

  如今的张春芳,每天早晨起来在小区里溜溜早,然后回家给儿子、儿媳准备早饭,白天做点家务,晚上准备晚饭。一下子“忙碌”起来的张春芳精神却觉得很充实,李一凡总调侃奶奶“容光焕发,年轻了二十岁”。孙晓敏则觉得自从张春芳搬到家里来住,自己彻底从繁杂的家务中解脱出来,轻松了不少。

  心理专家指出,老年人在其身体走向衰老的同时,心理素质也会逐渐弱化,进取心和风险承受能力降低,会出现害怕孤寂、情感脆弱等。这些心理症状比病痛本身更折磨人,如果得不到亲人、朋友、社会的排解和抚慰,必然会导致一系列心理和生理疾病。他们需要与人交流,需要通过沟通获得情感支持,需要来自儿女、亲人们的惦念,需要精神上有所寄托。

  精神赡养案,调解重于判决

  文/汤捷

  一般认为,赡养应该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即物质与经济支持、生活照料、感情沟通。而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物质方面的赡养可以说在不断地弱化,而精神类赡养问题却越来越受到社会的关注。在全国各地法院,都有老人将子女起诉到法院,要求子女给予精神慰藉的案件,如要求子女在一定期间内探望几次,要求子女每周打电话与之谈心等等。

  对于精神赡养,有的法院作出了判决,但效果却不明显。如在一份判决中,法官判定子女每周不少于两次探望老人,每次陪护时间不少于1小时,但子女并不履行该判决的内容,导致法院在执行起来非常不容易操控的。我们可以想象,由法官强迫儿子与父亲谈心,这种谈心是否还能称之为谈心,是否还有那种和谐的氛围,答案无疑是否定的。所以,在精神赡养问题上,我们认为它更多地属于伦理道德调整的范畴,法院不宜作出具体的判决。

  身为法官,我个人的看法是法院在介入精神赡养问题时,一定要慎重:一是把调解作为必要的程序,尽量以调解方式结案,调解时将精神赡养与物质供给、生活照料同等重视,多做被告人的说服教育工作;二是案件审结后,要对案件进行回访、跟踪服务,架起父母与子女之间沟通的桥梁,弥合双方的感情裂痕;三是采取多种方式与村委会、居委会等组织沟通与合作,通过巡回审判、现场开庭等形式,强化本辖区尊老爱幼传统美德的教育工作。

  (摘自《法律与生活》半月刊11月下半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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