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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上的“离婚女”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10年10月27日11:38  法律与生活

  法庭上的“离婚女”

  本刊记者/杜智娜

  作为弱者,妻子们如何去打离婚保卫战?

  法庭上的急躁

  “如果不是亲眼看见,你真的难以想象当时她有多急躁。”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卢沟桥法庭的吴中华法官所说的“她”,名叫沈丽。2010年5月底,沈丽将丈夫齐磊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

  沈丽与齐磊结婚已十余年,他们的女儿也已经9岁了。沈丽怎么也想不明白,当初那个对她甜言蜜语的丈夫哪里去了。她起诉离婚,是因为怕被他“气疯了”。

  沈丽说,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丈夫渐渐疏远了她,当她意识到这点时,丈夫的心已经离她很远了。她曾努力挽回丈夫的心,“先和他平心静气地谈,后来是哭闹,我都为了他自杀过”。为了向丈夫证明她还是爱他的,更为了让丈夫回心转意,沈丽把结婚时的金戒指吞了下去,“可是他一点儿都不心疼,按照120医生的指导,他使劲拍我的背,让戒指往下走。当我把戒指排出来时,他竟然冲女儿喊‘快看,你妈拉金子了’。”齐磊的这句话,重重地伤了沈丽的心。她明白,这段感情已经无法挽回。

  沈丽提出离婚后,齐磊一口就答应了。女儿由沈丽抚养,齐磊没有意见,可到分房产时,两人争执不下了。在沈丽看来,房子是她和女儿生存的根基,齐磊竟然不顾往日的情分,绝情地要把房子抢走。无奈之下,沈丽想通过法院来裁决。

  案件转到吴中华手中,第一次开庭就让她领教了沈丽的“急躁”。

  庭审刚进展到举证质证阶段,沈丽就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了。“齐磊说他们现在住的房子是他借母亲和姐姐的钱买的,沈丽一听就急了,说‘你胡说八道,根本就没借过钱’,我问齐磊‘你有借条吗’?他说‘有’。我又说‘法院认可的欠条是夫妻共同签字的,或者单方签字,另一方认可的,这种欠条你有吗’?他说‘这种欠条没有’。之后,齐磊又提出‘亲属之间打欠条伤感情,我更不可能让沈丽和我一起写欠条’。沈丽一听,冲着齐磊破口大骂。”

  因为双方就借款一事争执不下,另外还需要补充其他证据,法庭决定安排择日再开一次庭。这时,齐磊提出他要出差一个月,而沈丽什么都没有说,吴中华将二次开庭安排到一个月之后。

  而第二次开庭的情况,让吴中华至今仍心有余悸。

  “第二次开庭时,见我在听齐磊陈述,沈丽又急了,她突然站起来指着我说‘你是什么法官,竟听他胡说八道,他一直在说谎。你听他的,一排期就排得这么晚,他根本就没有出差’。我说‘法官是中立的,刚听了你的陈述,现在也要听他的陈述。至于排期,上次开庭他提出出差一个月时,你当时要是反对,我们会协商提前开庭的’。”吴中华的解释,似乎让沈丽平静了很多。

  可是,当齐磊再次说到他借母亲和姐姐的钱时,沈丽又暴发了。“她突然站起来,跑到被告席上,用手抓齐磊,把齐磊的脸都抓破了。而齐磊不但不躲闪,反而带着不屑的笑容任凭沈丽哭闹。他越是那样笑,沈丽就越生气”。最终,法警出面,制止了沈丽。

  坐回原告席的沈丽,一直怒视着齐磊,不时大骂两句。“她甚至都不听我说话,我要重复问两三次她才能听清我的问题。”吴中华说,齐磊继续用“无所谓”、“不在乎”的语气陈述事实,“我突然觉得沈丽的脸色不对劲,我还没反应过来,她突然冲到窗户边,拉开玻璃窗,要跳楼。”

  沈丽哭的这个举动,被反应快的法警阻止了,“我和书记员再三劝说她,她才后退,坐到原告席上,嘴里不停地说我不公平。我只得说‘如果你觉得我审理不公,可以申请我回避,但不要这样激动’。她想了一下,说‘那我就申请回避’。”

  吴中华立刻向领导请示后,回到法庭,告诉沈丽案件转到另外一位法官手里,到时法官会主动和她联系。

  “送走沈丽后,我和接手这个案件的法官说了沈丽的情况,让他一定注意她的情绪问题。”第二天下午,吴中华接到了沈丽的电话,她在电话里一再道歉,“她说她当时真的是被齐磊气疯了。最后,她问我,‘吴法官,他一直说借了家人的钱,我该怎么办呀’?我一听就明白了,我在法庭上再三向她说明的法庭认定借款的条件,她根本没听见”。

  无为的证据

  吴中华估计沈丽对自己的偏见始于一条皮带。

  “第一次开庭时,她为了证明齐磊对她实施家庭暴力,拿来一根皮带,说这就是齐磊绑上她按在床上打她的那根皮带。但从那条皮带上,我什么也看不出来。”虽然吴中华和沈丽说明了证据要有证明力,但是沈丽还是认为吴中华偏向齐磊。

  与沈丽一样做“无用功”的还有黄子燕,她为了说明丈夫沉溺网络游戏而忽视她,就拍了自己家的电脑作为证据;为了说明丈夫不让她吃饭,就拍了很多食物的照片作为证据……“开庭那天,她抱了一大摞儿照片放到审判席上,既散乱又没有证明力。”吴中华说,遇到这样的当事人确实让法官很头疼:“如果她请法律专业人士指点一下,或者代理,也不至于盲目提供一堆无用的证据。”

  北京众泽妇女法律咨询服务中心(原北京大学法学院妇女法律研究与服务中心)主任郭建梅表示,正是因为女方平时不注意也不会收集证据,才使她们在离婚诉讼中处于被动地位。

  该中心的张伟伟律师提醒婚后的女性,要居安思危,在看似平静的婚姻生活中保持适度的清醒和理智,暗中注意掌握男方的收入状况,留下复印件等起码的证据。“这样的话,一旦发生离婚诉讼,便于举证”。

  在上海沪家律师事务所主任贾明军看来,“收集证据是一个带有专业性的问题,是一种法律技巧。女方拿电脑的照片和皮带到法庭当证据,她的思维没有错误,不能因此责备她。也许她是一位建筑工程师,可是她不一定熟知法律。其实,有些证据是很难提供的,比如家庭暴力,女方不可能在丈夫打她时拿出相机拍下来。”

  对于家庭暴力的态度,张伟伟提出“零度容忍”:“你要留心丈夫是不是过于敏感嫉妒,经常说话讽刺挖苦打击自己,无端怀疑自己与其他男性有染,限制自己的人身自由,控制自己的经济,不给自己治病,经常大发脾气摔东西、殴打小动物或孩子,这些举动都是家庭暴力的表现,也是身体暴力的前兆,要采取心理咨询等措施去遏制这种势头,建立正常的沟通方式。”

  她建议女性在第一次发生身体暴力后,马上向父母、密友、单位领导或同事倾诉,如果伤势较重应马上报警,要求出警、做现场勘验、法医鉴定并要求警察对丈夫进行讯问,够刑事责任追究刑事责任,不够刑事责任可依据《妇女权益保障法》要求警察对施暴者进行治安处罚。不报警的话应拍照、去医院验伤,自己拍照的时候不能只拍局部伤口,要能看出是谁的伤。施暴者写的悔过书、发来的悔过短信要保存好。居委会、妇联都可以去,争取这些机构调解,出具调解书。总之,要动员一切可能的力量来支持自己、谴责和惩罚施暴者,当然如果还想继续过下去,必须设法帮助施暴者摆脱暴力倾向。

  专业人士的建议

  像沈丽这样在法庭上如此激动的女方,吴中华在半年内遇到了3个,“我们庭其他法官也遇到了”。

  这样的当事人,贾明军律师更是常见:“女方在法庭上跳楼的、喝药的,我们都遇见过。离婚诉讼不同于其他诉讼,其中涉及情感问题,这时心理对抗就非常重要了。齐磊很‘聪明’,他利用了沈丽急躁的性格。这时的女方最好不要再孤军奋战了,请一位律师,让他来说话。齐磊提出存在债务,法官肯定要依法核实,这时问双方问题是很正常的,可是如果女方不理智的话,极容易误会法官偏听偏信。其实,这是沈丽不了解法律程序的原因。如果有律师在场,也许能控制她的情绪。”

  该律师事务所的刘洁律师也提醒女性:“法官是依法办案,案件处理过程中,当事人若有异议,应该从法律方面分析,若有法律依据应据理力争,若无法律依据则应合乎情理。冲动、情绪化并不能够超越法律的规定,反而导致当事人在诉讼中没有任何条理,造成该举证的没有举证、该辩驳的事项没有进行辩驳,一方面拖延了案件的处理时间,另一方面不利于维护当事人的利益。”

  张伟伟律师也常常为她的委托人担忧,她一再告诉她们,“要改变‘嫁汉嫁汉、穿衣吃饭’的传统性别观念,力争做到经济独立、人格独立、情感独立,这样才能以不变应万变”。

  “平时发生矛盾时注意沟通,不要大吵大闹、激化矛盾,冷静下来才有智慧去保护自己、解决问题。特别是在法庭上,一定要控制自己的情绪,无论对方表现得怎样无赖,都不能在法庭上哭闹。”张律师说,控制情绪极为重要。

  在结束采访时,吴中华提出了她的担心:“作为法官,更作为母亲,我希望离婚双方不要把孩子牵扯进来,这是对孩子极大的伤害。”在她审理的多起离婚诉讼中,很多女性都要求子女出庭作证,或证明“爸爸不爱我”,或证明“我爸打我妈了”,遇到这样的情况,能劝阻的,她“都劝阻了”。

  刘洁律师也建议在诉讼时,应尽量不带未成年子女到法院参加调解、庭审,“不能够将未成年子女看作是压倒对方的‘筹码’。一方面,未成年子女的出现,并不一定能够有助于案件的解决;另一方面,参与父母的法庭对抗,对子女的心理可能会产生负面的影响”。

  (摘自《法律与生活》半月刊10月上半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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