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放假回来,周金香去了质检中心。她所在的班组一共有11个人,其中有4个是她原来的学生,1个是她同事的孩子。有学生问她,“老师,你怎么到这里来了?”
47岁的周金香觉得自己是一个“废物”。“我只会教书,别的会干嘛啊!”在质检中心,她的工作是搞卫生,给其他人打水。
原沧州技校教导处一领导李明(化名)告诉《中国周刊》,“原来在厂里,工资奖金待遇基本上分为三线;生产车间为第一线,第二线是与生产有关的科室,如生产处、设计处,三线就是厂办学校、后勤、宣传等部门。老师的工资奖金待遇,在厂里是最低的。”
大化技校的解散,并不是个例。在全国范围内,国有企业厂办技校都在慢慢退出历史舞台。
辽宁葫芦岛国企技校退休教师于斯人(化名)曾经联合他人,通过对辽宁省14个城市、2533人的调查发现:截至到2008年底,辽宁省90%的国有企业厂办技校已经解散。
据于斯人调查:解散后的技校老师基本上有二个安置方向,老教师选择提前退休;年轻老师在企业内转岗,大多数从事的工作与原来的教学工作不相关。
“这是国企退休技校老师共同面临的问题。我们兢兢业业教了一辈子书,怎么就不承认我们是教师了?”刘瑞芹疑惑不解,更不能接受。
自救
刘瑞芹觉得应该找人说理。
2005年,她找到厂领导平海军。平海军听完后,告诉她,“你们退休了,没用了,别折腾了。”还有一次,她在电视上看到某中央领导来到沧州视察。第二天一大早,她直奔酒店找人,“结果人走了,没见着。”
“奔波好几年,身体支持不住了,就认怂了。”刘瑞芹说。
直到今年7月的一天,在《燕赵都市报》上,她读到了一个河南新密青年的做法。她决意“复制”这位陌生人的做法。这个青年的名字,叫张海超。
8月8日,70岁的刘瑞芹在54岁的闫炳新——一位同样被剥夺了教师身份的同事的帮助下,用了很短的时间,眯着右眼,老花镜贴着电脑屏幕,发了这辈子第一篇帖子。帖子的名称叫做《国企教师要求开胸验肺》。
“我的冤屈不比张海超小,用张海超的话说,与其在家委曲等死,不如拼老命一争。我要用我肺里的粉笔末,来证明我是教师,应该受到《教师法》的保护,请问哪家医院肯为我开胸验肺?!”在帖子中,她这样说道。
帖子发出后,一个陌生来电让刘瑞芹激动万分。
河南焦作一名叫“风铃”的网友打电话告诉刘瑞芹:全国各地与她情况相似的老师还有很多,希望她能保重身体,通过正常渠道反应情况,争取早日解决问题。
刘瑞芹这才知道,“原来这不是一个人的问题。”
这的确不是她一个人的问题。国企技校退休教师中的绝大多数人和刘瑞芹一样,有师范院校的毕业证、国家认可的教师证,在进入企业之前,有在教育系统内学校数十年的教龄。不完全的保守估计,国企退休技校教师有5至6万人左右。
从2004年开始,全国各地国企技校退休老师就陆续到教育部、国资委、劳动社会保障部、人事部、财政部、发改委等部门反映情况,寻求帮助。
黑龙江牡丹江国企技校退休教师和悦(化名)说:我们想告诉国家相关部委,国务院2004年下发的9号文件是正确的,但政策存有疏漏,希望研究改进。
和悦告诉《中国周刊》记者:汶川地震期间,他们退掉进京车票,“为不给国家添乱”,然后以国企退休教师名义,每人向灾区捐款100元;这些老人,依然坚持“时刻以祖国荣誉为重”的原则。
这些教了一辈子书的老师,始终保持了温和与理性。
和悦说,国资委的一位信访负责人曾经感叹,“你们不愧是教师,是最文明的一个上访团体”。
曙光微露
他们当中的一部分人,已然经不起等待。
据辽宁葫芦岛技校退休教师于斯人联合他人的调查显示:截至到2008年底,在辽宁国有企业技校退休教师中,年龄在59岁以下的占10.54%,60岁到70岁之间的占47.48%,而年龄在70岁以上的比例为41.98。
“他们没有时间等了!”于斯人说。
2007年9月25日,中秋节,他们收到了来自教育部“最好的节日礼物”。
教育部在给他们的答复中,明确写道:“根据《教师法》第九章附则中第40条之规定,中小学教师,是指幼儿园、特殊教育机构、普通中小学、成人初等中等教育机构、职业中学以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教师。按照以上规定,只要取得《教师法》规定的教师资格、并在《教师法》规定的学校中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都应该属于《教师法》适用范围。”
“这意味着我们的教师身份被承认了。”和悦说。
2008年10月,教育部、人力社会资源保障部相关负责人表示:将依据《教师法》将这一问题上报中央联席会议和国企改制领导小组。
和悦说,他们希望“凡是正式从国企办职教、幼教退休的国企教职工直接分离给属地政府统一管理,同时解决他们的法定待遇问题。为维护公平公正原则,计发时间应从2004年1月1日起”。
在具体的解决方案上,他们提议:对国企职教、幼教已退休的教职工采用一个部门管理,两个渠道筹资,三级财政承担的办法,即退休教职工属地设一个国企退休教职工法定待遇统一管理职能部门;两个渠道筹资,即养老金部分由原社保渠道负担,而与政府办退休教师工资待遇的差额部分由政府各级财政承担(央企——由国家财政;省企——由省财政;市企——由市财政)。
北京大学中国教育与人力资源中心副教授、教育改革专家贺武华认可他们的提议:“在政策变动性很小的情况下,这样做可以解决‘改革成本落实’的问题,也符合财政部的‘谁办学,谁负责’的原则。”
2009年2月份,部分国企技校退休教师得到消息:国务院已经责成国资委牵头,与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研究他们的问题。
“国资委的人告诉我们,现在国务院领导很重视,今年可能有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人也说,近期之内有个说法,是毫无疑问的。我们看到了曙光。”说起这些,和悦的语气中透露出喜悦。
8月23日,在得知这些消息后,原本靠着墙半躺着的刘瑞芹坐了起来。“我相信我们找回教师身份的那一天一定会到来,不落实国企教师待遇我们决不罢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