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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局副局长接受开发商贿赂批准烂尾楼复工

  规划局局长的人生歧途

  □文/本刊记者 江舟

  海南省海口市规划局原副局长陈立奇,曾是一名权倾一方,红极一时的人物,他不仅是副局长,还兼任海口市处置积压房地产工作小组办公室副主任,主管用地规划管理和审批等工作。然而就在陈立奇春风得意之时,一封举报信送到了纪检部门。

  案发八万元举报

  2008年6月20日上午8时,陈立奇同往常一样乘着轿车来到海口市政府开会。上午9时许,海口市纪检部门两名调查组人员来到海口市规划局找陈立奇。得知陈立奇在开会时,不由分说,当即要求局领导电话通知陈立奇马上回局里,大约20分钟后,陈立奇回到规划局里,便被纪检部门工作人员带走了,海口市规划局一名工作人员这样回忆道。

  说起陈立奇进入海口市纪检部门的视线,源于一起8万元受贿举报。纪检部门调查之后,认为可查性极强,随之,将这一举报线索移送检察机关,海南省检察院及时指定海南省检察院第一分院立案侦查。

  “先围绕陈立奇的外围进行调查,针对行贿单位款项的来龙去脉搜集证据,如果他真有问题,绝不仅是这一笔。”办案人员制定了这样的侦查方略。

  在掌握了相关证据的情况下,7月4日,海南省检察院第一分院以涉嫌受贿罪对陈立奇决定逮捕。

  办案人员侦查发现,在2005年11月间,江苏南通金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海口市规划局申办该公司位于海口市金盘工业开发区的金碧雅苑项目的用地规划许可证。为使这一项目用地容积率办到2.0标准,南通金丰房地开发有限公司老总李超叫来海口华磊建筑咨询公司的好友张卫,明确告诉他,向海口市规划局申办这一项目的用地规划许可证时,要将这一项目用地的容积率办到2.0标准,话毕,交给了张卫10万元作为中介费。

  张卫领命后,自然想到了海口市规划局主管用地规划管理及审批的实权人物副局长陈立奇。几经相约,陈立奇觉得张卫确有办事之诚意,于是答应帮忙。

  在这之后的一天,张卫驱车来到海口市规划局院内的停车场,将早已准备的8万元现金交给了陈立奇。后来,陈立奇利用手中的权力,为南通金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办理了金碧苑项目用地规划许可证的相关审批事宜。

  见到侦查人员已经掌握了证据,陈立奇的心理防线很快崩溃,他不仅交代了收受海南华磊建筑设计咨询有限公司张卫送的8万元贿款的犯罪事实,还交代了检察机关尚未掌握的收受10家单位贿款的事实。

  各取所需

  陈立奇借着手中的权力为房地产开发商谋取利益,办理相关事宜,从中受贿的行为,恰恰迎合了房地产开发商的心理。

  2004年7月间,海南盛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海南某单位合作开发位于海口市金贸区金龙路南侧住宅项目,是年7月向海口市规划局申办这一住宅项目的《用地规划许可证》,为快速办理该《用地规划许可证》,盛达房地产开发公司总经理庄学添请陈立奇帮忙,陈表示同意。陈立奇接受庄学添的请托后,利用其主管用地规划许可审批的职务之便,办理了该项目的《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审批手续。

  出乎庄学添意料之外的是,这次陈副局长给足了自己面子,没等给钱就办成了事。2006年9月中旬的一天,庄学添邀请陈立奇来到海口香江德福大酒楼喝茶,临走时送给陈立奇5万元,陈立奇立即将钱塞入包里。

  2008年2月间,海南某单位位于海口市龙昆南路的两块土地要改变用地性质并公开挂牌转让。这家单位的老板,自然又找到了庄学添,委托他向海口市规划局申办“改变用地性质”事宜。在向海口市规划局申办相关审批手续的过程中,庄学添请陈立奇帮忙。后来,陈立奇很快办理了相关审批手续。

  这次,陈立奇收了庄学添6万元钱。

  审批“烂尾楼”捞钱

  海南房地产市场一度虚假繁荣,商品房竣工量大大高于销售量,空置率越来越高,房地产泡沫越吹越大。一些开发商前期资金透支,后期资金到不了位,形成了许多无法按规划竣工的“烂尾楼”工程。

  对此,海口市规划局接手处置“烂尾楼”工作后,组织专门班子具体负责处置工作,作为海口市规划局副局长的陈立奇名正言顺地兼任海口市处置积压房地产工作小组办公室副主任。一时间,找陈立奇审批“烂尾楼”复工的开发商络绎不绝。

  早在2003年初,海南名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驻琼一单位合作开发一处房地产项目,以驻琼单位海口房地产管理处名义向海口市规划局申办位于海口市蓝天路的“半拉子”工程处置批复。

  为尽早获得批复,海南名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蔡庆超,几次找陈立奇帮忙尽快批复。一直未获得批准。让人难以置信的是,“半拉子”工程复工本是海口市政府的决策,属正常工作,但在陈立奇那里,正常的变成了不正常的。2005年7月间的一天,心急如焚的蔡庆超在香江德福酒店门口送给了陈立奇10万元后,陈立奇才办理了该工程处置批复手续。

  ……

  2005年6月,海南宇建房地产地开发有限公司位于海口市白龙南路美舍广场(原“垠堃花园”)项目的“半拉子”工程处置批复。为了加快审批,该公司经理陈庆多次请陈立奇吃饭、喝茶,并请陈立奇帮忙,终于陈立奇表示同意了。之后,陈立奇利用其主管停缓建工程处置批复的职务之便,为宇建公司办理此事。为表示感谢,是年7月的一天,陈庆请陈立奇在海口市海港酒店喝茶时送给了陈立奇20万元。

  比起海南宇建房地产开发公司而言,海南伟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报批的“半拉子”工程处置批复就没那么顺利了。最终还是走了先冒险送钱,后办事的路子。

  那是2005年4月,海南伟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海口市规划局申办海岸星座项目的“半拉子”工程处置批复。申请递上两个月了,却迟迟没有动静,几次派人了解,答复总是模棱两可,含糊其辞。陈立奇认为,没有好处的事,就是该办也不能轻易去办。

  正当公司董事长张杰为此事犯愁之际,他找到了陈立奇。几次往来之后,在是年6月的一天晚上,张杰来到陈立奇家里,送给陈15万元。陈立奇接受张杰的请托和财物后,很快为该公司办理了该工程处置批复手续。

  一审判处十一年

  办案检察官历经七个多月的艰苦侦查,反复核实固定相关证据,最终侦查终结,向法院提起公诉。

  2009年2月10日上午,海口市规划局原副局长陈立奇涉嫌受贿案在海南省第一中级法院开庭审理。检察机关指控,自2002年至2008年6月,在担任海口市规划局副局长兼任处置积压房地产工作小组办公室副主任,主管用地规划管理和审批等工作期间,陈立奇利用职务之便,为11家单位谋取利益,先后非法收了11家单位财物共计130万元。案发后陈退还赃款75万元。法庭上陈立奇对其所犯罪行供认不讳,庭审历时一个半小时。

  陈立奇的辩护人认为,陈立奇涉嫌受贿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已构成受贿罪,但案发后陈立奇主动交代案情,如实坦白并当庭认罪、悔罪,多次作出深刻反省,有坦白情节,同时在案发后,陈立奇主动退还赃款75万元,鉴于陈立奇有“坦白”、“认罪态度较好”、“主动退出赃款”情节,量刑时应作为从轻处罚的依据,希望法院从轻处罚。

  4月30日,海南省第一中级法院以受贿罪,判处陈立奇有期徒刑十一年,所余赃款继续追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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