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风剽悍与黑恶犯罪是什么关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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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5日08:37 四川新闻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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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0日,湖南省娄底市新化县“ 6.30 ” 特大涉黑案在娄底市星星影剧院开庭,98名被告人中涉嫌黑社会性质犯罪的有52名,被控罪名23个。这个以刘俊勇为“黑老大”的涉黑团伙,娄底市检察院的起诉书长达138页,全案案卷材料205册,全案被起诉的被告人所涉嫌的犯罪事实达到了170宗,造成了1人死亡,7人重伤,20人轻伤,预计庭审20天,被害人提起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向“ 6.30 ” 案涉案被告索赔115万元。(《法制早报》)
据媒体称,近几年来,娄底市不仅打掉了多个涉黑团伙,而且还侦破了在全国颇有影响的“官煤勾结”大案。当记者采访问及娄底为什么“黑帮”频出时,有群众说,是由于这里的民风剽悍,“尽管新化离湘西还有距离,但湘西历来匪气重,‘乌龙山剿匪记’嘛,但也是民风剽悍,新化就出了很多将军,有尚武的传统。” 我读上述报道,最先是被这篇报道的题目所吸引的。这篇报道的题目是《民风剽悍是娄底‘黑帮’频出的理由?》。我以为,记者的这个问题提得很好。民风剽悍就出黑恶犯罪?就出涉黑涉恶团伙? 对于这个问题,为什么值得一问,值得一议,是因为,它不只是存在于一些群众的观念中,而且还存在于一些官方的观念中。我所知道的某地,这些年来一直社会治安不太好,多次被上级职能部门确定为重点整治地区。渐渐地,这里的官方就有了种“民风剽悍”的说法。认为这里的社会治安不太好,是受了“民风剽悍”的影响。于是乎,当地的官员在向上级汇报社会治安情况时也这样说,很多有关当地治安情况的材料也是这样写。这样倒是不错,使得上级也有了当地“民风剽悍”的印象,再在谈到当地治安问题时,也会用“民风剽悍”来说事。 我倒以为,把民风剽悍与黑恶犯罪等社会治安问题拉到一起是欠妥当的,从严格意义上讲是牵强附会的,并且有可能成为一些职能部门和责任人推卸责任的托辞。 我们都知道,一个像新化县刘俊勇那样拥有近百名团伙成员,涉案多达170宗,那不是一天两天就能形成的。往往都是从开始的几个人,小打小闹,逐渐发展成为有组织的涉黑团伙犯罪。事实也是这样,刘俊勇是自1998年就开始在新化县孟公、西河及周边地区以暴力、威胁或其他手段欺压群众,为非作歹;随后,团伙成员不断扩大,形成了一个近百人,组织结构严密,层次清楚,分工明确,帮规甚严的黑社会性质的犯罪团伙。当从刘俊勇一案看,刘俊勇涉黑团伙是用了近8 年的时间,作案170余起逐渐形成的,与民风剽悍没有关系。那么,像娄底这样的地方,为什么“黑帮”频出,在有的地方为什么治安问题突出,或者说得不到有效益的治理,如果非要找原因的话,我的回答是四个字:“打击不力”。 为什么这样说?我们从刘俊勇的案件中就能得到答案。刘俊勇在当地横行了近8 年,而且作了那么多案子,有人死在他的手上,有人被他的团伙成员打成重伤和轻伤。我相信,这些被害人一定是报了案的,职能部门也是立了案的。但是,就是没有破案,就是没有迅速的将这个不断壮大的犯罪团伙打掉。而最后被打掉,却是被公安部列为了督办案件――如果没有被公安部列为督办案件,这个团伙还不知要发展多少成员,还不知要作多少宗案件,还不知要死多少人、伤多少人?我们不敢说这样的案子背后有什么样的保护伞,但事实告诉我们,打击不力是这些犯罪团伙存在、发展、壮大的决定性原因是不容置疑的!试想一下,如果刘俊勇团伙在1998年开始作案时就被打掉了,或者在随后的两三年里被打掉了,也不会发展成为现在这样的特大涉黑团伙。 同样的道理,一些地方的治安不好,与这些地方在抓治安上的力度是相关联的。也就是说,抓社会治安的力度与社会治安的稳定程度是成正比的:政府和职能部门抓社会治安的力度越大,社会治安就越好,力度越小,治安就越差――对于这一点,我们的官方一定要保持清醒头脑,而不能把民风剽悍与黑恶犯罪等治安问题挂钩,以免误了大事!(作者:易家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