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业主贴纸条谴责高空泼水引他人跟帖(图)

2013年09月10日11:54  海峡都市报
一业主贴纸条谴责高空抛物、泼水,其他人“跟帖”。 一业主贴纸条谴责高空抛物、泼水,其他人“跟帖”。

  谴责“高空泼水” 业主贴条众人“跟帖”

  栏目主持 涂明

  近日,在福州西洪小区,一名业主在楼下突遭“袭击”:一盆脏水从天而降,被浇了个透。他抬头一看,倒水的人不见踪影,只好在这幢楼的电梯口贴了张纸条,谴责“高空泼水”的行为。没想到,第二天,该处出现了两张“跟帖”纸条,均说“骂得好”,因为他们有过同样的遭遇。

  昨日,福州郭依伯致电本报称,他住在西洪小区2号楼,9月8日,一名业主经过2号楼时,被楼上的水淋了一身,气得在2号楼电梯口贴纸条谴责这种不道德的行为,随后,引来多人在后面贴纸条附和。这个小区,经常遭遇到高空抛物,除了吼两声外,无计可施。贴纸条的形式很好,可以在良心和舆论上制约那些自私的家伙。

  主持人看到了这张“谴责纸条”,上面写着:“今天中午谁又把脏水往底下倒,有种的出来道歉,没种的撞车轮去。”落款时间是9月8日。下方出现了“跟帖”,说“骂得好”,“跟帖”者称,这张“谴责纸条”令众多受害者感到痛快之极。楼上一些住户何止是倒水,那是无物不倒……9月9日,第二份“跟帖”条出现在电梯口:“原以为只有自己被人泼过脏水,现在才知道还有其他人……高空抛物泼水是一种人人喊打的危险行为……所以,请你不要这样想也不要这样做。”

  小区物业一工作人员表示,这个小区高空抛物十分常见,除了倒水,扔垃圾更是比比皆是,由于不知道是谁干的,无可奈何。

  □律师说法

  福建海慈律师事务所主任陆榕海律师:如果高空抛物造成人身伤亡和重大财物损失,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此外,在民事责任方面,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实行过错推定,比如2号楼中不知是谁抛的东西砸到人,整幢楼的高层住户都要承担责任,除非高层住户能证明自己没抛物。

  陆榕海表示,制止高空抛物,最关键是取证。目前,国内一些城市的部分小区已安装了高清探头,对准高楼阳台,这样可锁定抛物实施者,以便于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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