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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持枪杀人潜逃16年自首前未与家人见面(图)

自首男子 自首男子

  “我是杀人犯熊路(化名),我是来自首的。”昨日上午9时许,一名头发已有些斑白的男子走进南昌市经开区下罗派出所。熊路所说的杀人案要追溯到16年前,他用一把来复枪把一名仇家杀死,案发后开始潜逃。熊路为何潜逃了16年后突然回来自首?他这16年的逃亡生活是怎样的?昨日下午,记者面对面采访了他。

  派出所走进一男子

  昨日上午,南昌市经济开发区公安分局下罗派出所像往常一样人来人往。9时许,一名身材瘦弱,头发已有些斑白的男子走进派出所,询问值班民警“所长在几楼”。找到所长后,男子开门见山地说,他是杀人犯熊路,是来投案自首的。随后,熊路被转到办案民警手中,警方开始办理此案。

  一声枪响把仇家放倒

  熊路是南昌市瀛上村人,现年47岁,而他所说的持枪杀人案要追溯到16年前。

  1995年11月的一天(熊路已经不记得具体日期了),年仅31岁的熊路血气方刚。他说,事发前几天,他与同村的熊某为在赣江采砂的事情发生纠纷,两人约在一起谈判,结果不欢而散。从此,两人成了势不两立的仇人,并放言“无论以后谁见了谁都要打死对方”。冤家路窄,没过几天,熊路就和熊某在南昌市瀛上村的洗车店相遇。熊路见到熊某后,二话不说,从汽车后备厢取出一把来复枪,一枪打中熊某后背,熊某应声倒地。熊路立即开车逃走。

  16年逃亡生活

  熊路说,杀人的当天晚上,他来到赣江边上的一个菜地里,将枪埋在地里。由于不敢走陆路,熊路连夜租船逃到南昌市扬子洲,从扬子洲坐船逃到南昌市区,再从南昌逃到吉安市的一个小山村,随后逃到福建。在福建过了几个月后,他觉得福建离江西太近了,还是不安全。于是,他又从福建逃到新疆的乌鲁木齐。

  到达乌鲁木齐后,熊路觉得稍为放心一点。于是,他在乌鲁木齐办了一个假身份证,化名为“罗志红”,并在一家建筑公司找了一份工作,开始了隐姓埋名的生活。

  “这些年,我从没睡过一个安稳觉,做梦都是自己被警察抓到了。”据熊路介绍,他逃离南昌市时,已有两个小孩,大的女儿6岁,小的儿子4岁。这些年,他无时无刻不在想念自己的儿女,但一直没敢跟家人联系。

  直到2009年底,熊路觉得过去了很多年,警方不会查得这么紧,才从乌鲁木齐回到萍乡市。“逃到萍乡,就是想离家乡近一点。”熊路再次回到江西时,已由当年血气方刚的青年,变成两鬓斑白的“老人”了。

  杀了人是逃不脱的

  “杀了人就要承担法律的责任,躲是躲不过去的。”熊路说,最近一段时间,由于觉得自己年纪已经大了,而且这样逃亡的日子不知何时是个尽头,于是,回去自首的念头日益强烈。最后,熊路终于下定决心,16日晚,他从萍乡坐火车回到南昌,并打算次日到派出所投案自首。

  熊路说,16日晚11时许,他到达南昌市后,尽管很想看看自己朝思暮想的儿女,便还是克制住。“担心见了儿女后动摇自首的念头。”当晚,他到自己家周围转了一圈后,独自一个人在南昌街头喝酒,第二天上午,他便一个人去派出所投案自首。

  对话

  记者:这些年你都过着什么样的生活,害怕被抓吗?

  熊路:不敢出去玩,有家又不敢回,整天提心吊胆的。

  记者:为何在潜逃了16年后回来自首?

  熊路:主要是想通了,杀了人逃是逃不脱的,杀人了就要承担责任。杀人时,我才31岁,现在都47岁了,再这样逃下去,不知道何时是尽头。所以,决定回来自首。

  记者:你后悔当初杀人吗?

  熊路:很后悔,我来自首就是告诫大家要遵纪守法,而且,做错了事,犯了法是要承担责任的。

  文/记者徐明 图/记者欧阳苏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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