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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王殿学)为向哥嫂勒索钱财,22岁男子史俊清伙同他人将8岁的侄子绑架后杀害。日前,一中院一审认定史俊清犯有绑架罪,但因其协助抓捕同案犯,且哥嫂为其求情,故从轻判处无期徒刑。
史俊清来自河北魏县。一中院认定,史俊清伙同赵某预谋绑架侄子小龙。今年1月6日下午2时许,史俊清将小龙带到赵某的房间,使用催眠药物企图致小龙昏迷未果,又将小龙带至一地下室,猛踢小龙头部并用迷彩裤猛勒小龙颈部,致小龙死亡。事后,史俊清指使赵某联系其兄嫂,索要150万元。
庭审时,史俊清一直流泪,称他给哥哥打工三年,哥哥对他很冷淡,因此想绑架侄儿报复。
史俊清兄嫂则表示,平时与史俊清关系不错,小龙也经常跟着史俊清玩耍。但他们还是向法院求情,希望对史俊清从轻处罚。
当日宣判后,史俊清表示不上诉。因为同案犯赵某未成年,一中院另案审理,对赵某判刑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