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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守丈夫复婚未果杀死前妻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14日11:43 《法律与生活》杂志
本刊记者/胡庆波 2007年4月24日,北京的一个星期二,天晴碧朗、阳光明媚,整个城市洋溢着春的清新。然而,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第二审判庭却“阴云笼罩”,一个身着红色号服、浑身战栗的犯罪嫌疑人正在接受审判,他提出和前妻复婚未遂,后手刃前妻,由此引发了两个家庭的悲剧。 整个庭审,被告人和被害人家属均未到庭旁听,被害人家属目前为止也没有提起索要经济赔偿的民事诉讼。 起因:复婚不成竟下毒手 今年40岁的王润根坐立不安地坐在法庭被告席上,惶恐地环视四周。将近两个小时的庭审中,他的手一直抖个不停。在控辩双方的交锋中以及法官的询问下,他断断续续地说出了案发的经过—— 我住在河北省张家口市康保县康保镇新民堡村,记不清我们(王润根和岳小萍)什么时候结婚的了。 一开始,我和小萍都是真心热爱这个小家的。小萍总是全心全意地操持着家里的一切,生活的方方面面算计得事无巨细。共同干一天农活下来,把孩子轻轻哄睡,我们两人一聊就会聊到夜深——谈家庭琐事、谈孩子的未来、谈老人的身体……任何人看到我们在一起的样子,都会认为我们是很幸福的一对儿。 我们村很多人都到北京顺义那边打工,有一天,她也提出要去试试。我没想那么多就同意了。 渐渐地,她开始嫌弃我人老、没有钱。我们开始吵架,今天吵、明天吵,她三天两头骂我无能。一次,我得了膀胱炎,她竟然冷嘲热讽地说我有“男性病”。我实在无法忍受这样的生活,无奈之下只能同意跟她离婚。 2006年4月,我们正式离婚,法院把女儿判给了她。 2006年10月底,我养猪赚了一万多块钱,我想:这下自己有钱了,以后慢慢地,日子肯定会一天天好起来的。这时,我想起了前妻和女儿。 要是有她们在我身边该多好啊!经过几天的考虑,我决定去北京看望正在打工的前妻岳小萍,说服她和我复婚。 谈及自己15岁的女儿,惆怅万千的王润根抚去了脸上的泪花,黝黑的脸上展现出不易察觉的微笑,但也转瞬即逝。 此刻,往事在王润根心头汹涌翻腾,令他充满哀痛。他克制着自己,努力把自己的思绪拉回法庭现场。这一状态使他回答庭上问话时总是慢半拍,需要反应一下再回答,或是反复揣摩着对他的问话。 我好不容易才找到了小萍,把我的想法告诉她后,她很不耐烦地说和我没有关系了,还“骂”我。我灰头土脸地回到了家。 第一次好言相劝不成,我心头反复萦绕着小萍对我的“辱骂”,这口气在心里怎么也挥之不去。头脑发热的我觉得如果毁坏掉小萍那“我配不上的容貌”的话,她一定会乖乖地回家来找我。于是,2006年11月5日,我买了一把尖刀再一次来到了北京顺义区她打工的地方。找了一家小旅店住下后,我转悠着熟悉地形。 11月10日那天中午,我在附近的一个小饭店里喝了点酒,就在一个路口等她,因为听同在这里打工的同村人告诉我,她今晚会路过这里上夜班。 大约晚上7点多,我远远地看到两个女人的身影,仔细一看,其中一个就是岳小萍。 当她路过我坐的地方时,我突然蹿出来,迎面上去抓住了她的衣服,拔出了别在腰间的尖刀。她很惊恐,大喊“放开我”,可是这时的我已经听不进去任何话了。我猛朝她脸上划了两三下,她挣扎着,跌倒在地。可不知怎么回事,在她挣扎的过程中,杀红了眼的我砍到了她的脖子…… 她仰面躺着,渐渐就没有挣扎了。我心慌极了,站起身来不知所措,下意识地擦掉了手上的血迹。头脑中闪现出“杀人偿命”这个词,于是我就朝附近的一家派出所走去。 可谁知那里空无一人,我便又一个人出来了,想去自杀。路上,我被警方抓获。 一切发生得那么突然,事前没有任何征兆。 年仅36岁的岳小萍那灿烂的笑容就此停滞,那充满活力的身躯渐渐冰冷,她甚至没有时间和自己家中的老母亲和唯一的女儿说声再见。 事发不久,岳小萍的老母亲含恨离开了人世。 案件背后 庭下,记者争取到了短暂的时间对本案犯罪嫌疑人王润根进行采访。提起这个案子,他脸色通红,紧闭双眼,眼角显现出深深的皱纹,涕泗横流地说:“我对不起她”、“她大大的眼睛,双眼皮,个子很高,身体也好”、“让我用我的生命来偿还你吧”……看到这一场景,在场的人无不动容,我们无法怀疑他忏悔的虔诚和对被害人情感的真实。同时,我们很难想象他会在得不到对方的回应时对自己如此在意的女人残忍出手,如果这份感情可以称其为爱情的话,那么,这份爱情是不是太过沉重、太令人心惊胆寒了呢? 采访结束。王润根坐在囚笼里,呆呆出神,似一座雕像,痴痴望着记者走出好远。也许,今后的大半生他会一直在这里度过。 遭罹不淑的岳小萍,如果在另一个世界得知亲手杀害自己的前夫如今遭受如此煎熬,不知会作何感想?她的灵魂是否会原谅他对自己的伤害? 往事已已,可阴影却笼罩着一个15岁的女孩,一个失去了双亲的女孩,一个经受常人难以承受打击的女孩……据了解,截至开庭为止,无论是法院还是检察院都没能联系到被害人岳小萍和被告人王润根共同的独女。 “我感觉这个人(王润根)和一般的穷凶极恶的杀人犯不大一样,通过我对他会见过程中了解的情况可以推断,他确实由于酒后失控导致了失手杀人。”对被告人王润根进行法律援助的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律师胡长华向本刊记者表示。 2007年4月26日下午,针对此案,记者电话采访了本案承办人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的肖辉检察官。他认为导致王润根婚姻破裂的原因目前掌握的证据不够客观,因为一方面据被告人王润根的陈述,似乎所有的原因起于岳小萍,这种单方陈述不能排除带有辩解性质,而感情更多意义上属于两个人的事情,当事人一方的岳小萍却无法开口,我们更多的只能根据他们的女儿和村里人的口供进行推断。 那到底是什么原因导致这一凶案发生的呢?肖辉检察官指出,犯罪嫌疑人王润根只有小学的文化程度,思想过于狭隘,对人权这一概念的综合理解能力较差。他并没有把前妻看成一个“正常的人”,而是自始至终将其看作自己的附属品,王润根更多地考虑自己的利益,当达不到自己目的又找不到更好的途径来解决问题时,就会不可避免地选择采取极端的方式。 专家:缺乏同质性的婚姻 “农民工出来打工导致家庭破裂的现象非常令人遗憾,但是详细分析起来,也具有一定的合理性。”2007年4月26日,南开大学心理健康指导中心主任袁辛教授在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表示。 袁辛教授认为:“婚姻需要情感交流具备‘同质性’,即从心灵到情感到价值观以及行为方式都要匹配。爱情很神奇,但是婚姻则往往需要考虑很多的现实因素。大部分婚姻在缔结时往往差不多,看起来很合适,这代表了某些方面的同质性。可是后来,出去打工的一方慢慢地见识多了,看到的世界更大了,他的思想就会相应有些变化,大家彼此就会出现不适应的状况;另外,婚姻的维系需要情感的连接,可是如果两地长期分居的话,家里‘留守’的一方忙着带孩子、赡养老人、种地、养猪,可是城里面的一方忙着打工,缺失情感的互动,将会渐渐导致情感的疏离;而且,那些在外地打工的人,都会有种飘飘荡荡的感觉,也许会受到委屈,需要诉说,但又不可能天天打电话给家里,即使给爱人打电话诉说,对方也未必能理解所发生的事情、提供很好的建议,使得婚姻在某种方面来说维系起来比较困难。” “正如城乡二元体制下的中国,城市对于农村人的绝对吸引力,进入城市一方的地位必然优于留守一方,于是城市对于农村的优势转化为‘涉外’一方对‘留守’一方的优势,当距离无法被忽视,冲突无法再被容忍的时候,离婚,成为最后的选择。”南京大学社会学教授张玉林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曾经如此表示。 对于城市和农村的差别,马克思有过这样的描述——城市已经表明了人口、生产工具、资本、享受和需求的集中这个事实,而在乡村则是相反的情况:隔绝和分散。在人的理性中,对于现代文明的亲和自然具备强烈的冲动。可以认为,依然束缚在“隔绝和分散”的乡村中的“留守村夫、村妇”这一独特群体其实蕴涵着不可忽视的非稳定性。 据重庆市一些基层法庭统计,现在农村打工者离婚案,占案件总量的六至七成。面对如此令人触目惊心的数字,袁辛教授提倡在社会体制方面应当给予农民工更多的关爱。对于男人出来打工的家庭,妻子在家里觉得自己付出那么多,心理不平衡;而那些妻子出来打工的家庭,丈夫甚至会觉得很屈辱,矛盾逐渐升级,最终导致家庭的破裂,留下的只有深深的伤害,尤其对于那些有孩子的家庭。所以,帮助农民工寻找外出打工和家庭生活两方面的平衡是整个社会亟待解决的问题。我们应当创造更多的条件,使农民工在为我们城市付出的同时,仍然能够保护好他们的家庭。毕竟,不管对谁来说,离婚都是一个代价、一个损失。 (摘自《法律与生活》半月刊2007年5月下半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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