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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旬老人将4岁女童引至家中强奸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06日21:56 红网
红网1月6日讯(通讯员 李志成)妻子半年前外出务工,5旬老汉寂寞难耐,为了满足自己的兽欲,竟然将4岁女童引至家中进行奸淫。日前,湖南省洪江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强奸罪对该名老汉批准逮捕。 现年54岁的粟某,外号“毛砣”,家住洪江市托口镇某村。2006年12月17日中午12时许,粟某趁本村年龄仅4岁的幼女小晓(化名)父母不在家之机,将小晓带到自己家里玩耍。因其妻子半年前外出打工而寂寞难耐,粟某为满足自己的兽性,竟将小晓引至其家中楼上的卧室里,将小晓抱上床后对她实施了奸淫。 12月18日上午,小晓父母准备外出干活时,要小晓去粟某家玩。但小晓向父母表示不愿意去,说粟某欺负了她。在其父母的追问下,小晓道出了实情。小晓母亲感到事态很严重,迅速向当地派出所报了案。 接到报警后,洪江市警方立即将粟某依法传唤到派出所。经审讯,粟某对其强奸小晓一事供认不讳。12月19日,洪江市警方以涉嫌强奸罪对粟某刑事拘留。 办理此案的检察官指出,要预防和杜绝幼童受到性侵害的犯罪,应当强化防范意识。农村要加强幼童托管机构的建设,城镇要努力解决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的就学、入托问题,使幼童能够随父母或在相对安全的环境下学习和生活。作为刑事执法机关更应采取法律手段,严厉打击性侵害幼童的犯罪,充分发挥刑罚的威慑、教育功能,预防和杜绝此类犯罪的发生。 检察官同时提醒,作为监护人,应加强对被监护人的自我保护教育,提高孩子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一旦发现被监护人遭到不法性侵害时,应当寻求法律帮助,切忌私下解决。 稿源:红网 作者:李志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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