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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企程序员窃取同事工资卡号炒黄金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4日07:52 都市快报

  记 者 殷志艳 通讯员 西检法

  “作为一个从农村走出来的大学生,被告家庭曾寄予他无限的希望,而他的确也很争气,有了一份不错的工作。今天他因一时失足站在被告席上,人生付出了沉重代价……”

  被告律师顿了顿,抬头望着法官,大声说道:“希望法庭教育与处罚并重,给他一
个改过自新的机会!”

  昨天下午3:20,西湖区法院刑庭,一个25岁的外企白领正在接受审判。

  他姓汪,安徽人。3年前,汪在杭州一所大学本科毕业,进入杭州一家外企担任程序员。

  起诉书指控,去年3月至今年5月,汪利用所学技术,擅自进入公司财务人员邮箱,获取了8位同事的银行工资卡号,破译出密码(大多为同事的生日)。

  然后,他用同事的账号在网上购买手机充值卡,再低价转卖,把钱转入自己的银行账户,用于炒黄金。经查证,汪共窃走同事7.7万元。

  外企高薪白领,为什么要去偷钱?“最开始是因为好奇,想看看同事有什么邮件。”汪在法庭上解释,“无意间看见同事的工资信息,有的人能力不如我,工资却比我高,心理就很不平衡。”

  卡里的钱莫名其妙地少了,同事报案。今年5月10日,汪从日本出差回国,刚出浦东机场就被抓了。

  案发后,汪的姐姐主动交出

银行卡,卡里还有590克黄金,折合人民币约9万元。

  汪炒黄金并没赚到钱,卡里除了盗窃来的赃款(因低价倒卖手机充值卡,赃款现金已不足7.7万元),大部分都是他自己的积蓄。

  “钱都在卡上,一分钱没用,全换成黄金了。”汪某说,他愿意全部退赔赃款,也愿意罚钱,希望法院能从轻发落。

  汪的律师着重从量刑角度为汪辩护,“被告的主观恶性程度不高,主要为发泄情绪,不是以盗窃为生,赃款也没有用于挥霍。”

  律师还说,汪某是初犯,认罪、悔罪态度较好,案发后,汪的姐姐主动交出银行卡,足以弥补受害人的损失,可以最大程度地减轻其犯罪的社会危害性,请法庭量刑时予以考虑。

  汪某在最后陈述时两次哽咽,“我一时贪念闯了大祸,希望给我判个缓刑,我会好好利用我的知识回报社会……我想对我的姐姐说几句话。”

  旁听席上,一个三十来岁、穿着朴实的女人,紧咬嘴唇、强忍泪水。

  汪顿了顿,突然扭过头,朝姐姐匆匆看了一眼,欲言又止。姐姐掩面而泣。

  法官宣布退庭合议,择日宣判。

  “他到公司两年了,话不多,能力还可以,老总很看重他,还专门派他到日本。唉,蛮可惜的!”旁听席上,汪的一个女同事摇头叹息。

  法律界人士说,汪某一旦罪名认定,按刑法规定,盗窃“数额巨大”(浙江省以2万元为起点),当判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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