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客坐出租车发生交通事故受伤获赔15万 | |||||||||
|---|---|---|---|---|---|---|---|---|---|
|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8日12:51 法制晚报 | |||||||||
|
本报讯(记者 孙慧丽 通讯员 高志海)戴女士乘坐出租车时发生交通事故受伤,将出租公司告上法庭。今天,市二中院终审判决,出租公司给付戴女士医疗费等15万余元。 2005年2月10日,戴女士乘坐的出租车与宫某驾驶的小客车发生交通事故,戴女士受伤。
二中院经审理认为,戴女士与出租公司形成客运合同关系,有权获得合理损失赔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