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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行车逆行撞死人 判拘役赔7万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6日06:45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讯

  (成华法检 记者 黄庆锋) 昨日,成华法院公开宣判,骑自行车逆行撞死1人的羊某被法院认定构成交通肇事罪。法院判处羊拘役6个月,缓刑1年,并赔偿受害方7万余元。

  30岁的羊某是锦江区某厂的一名工人。去年9月18日晚10时过,羊骑一辆自行车沿二
仙桥西路左侧的非机动车逆向行驶。突然,前方一辆自行车快速驶来,羊某避让不及,和对方头部猛烈相撞。对方骑车的男子当场昏迷过去。治疗10多天后,该男子因抢救无效身亡。事发后,交警部门接到报案勘查现场后作出事故责任认定:羊某违反《道法》“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的规定,是此次事故的惟一过错,羊承担全部责任。警方认为羊某涉嫌交通肇事罪。成华检察院审查后,对羊提起公诉。成华法院对该案公开开庭审理后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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