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报复情人烧其房屋被判刑6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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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5日09:27 法制晚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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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付中 通讯员 张鑫萌)不满情人与自己断绝关系,仝某竟放火点燃了对方的房屋。近日,延庆法院以放火罪判处其有期徒刑6年,并赔偿经济损失近万元。 因为女青年杨某宣布与自己断绝暧昧关系,仝某遂生出报复之心。今年1月11日凌晨,仝某持汽油桶来到杨某家中,将汽油泼洒在屋内,并用打火机点燃,造成直接损失近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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