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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当年勇夺手榴弹 藏匿家中反触法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3日09:00 正义网-检察日报

  别人拿手榴弹威胁自己,当场夺下本来是勇敢的行为,但擅自将手榴弹藏在家中并用来威胁他人,就是不该发生的违法行为了。5月10日,经重庆万州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该区法院以非法持有弹药罪判处被告人张远直有期徒刑八个月。

  今年56岁的张远直是万州区铁峰乡楼坪村农民,其妹妹嫁到邻县,婚后与公婆关系一直不好。1993年的一天,其妹与公婆发生矛盾,张远直便与妻子、兄弟等人前去“帮忙”
。争论中,其妹的公公熊道木见张家人多势众,便拿出一枚手榴弹相威胁,结果当即被张远直夺下。得到手榴弹后,张远直想用其炸鱼,遂带回家中藏匿。后张远直因持有这个“黑武器”,在当地称王称霸,每与村民发生矛盾,他便扬言拿手榴弹与人同归于尽。今年3月,经群众举报,警方从张家查获了该枚手榴弹,并将其销毁。

牟伦祥 冉瑞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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