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 搜索 短信 分类 聊天 导航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撞船案索赔千万 原告当庭上网调取证据起争议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1年07月12日10:36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天津7月12日消息:据法制日报报道,昨日至今天上午,天津海事法院对因同一船舶碰撞事件引发的8起人 身损害赔偿及财产损失赔偿案件进行合并审理,此案因累计索赔标的高达一千余万元且原告律师采取了当庭上网调取证据的举 证方式而引起了各界的广泛关注。

  原告诉称,2000年4月12日3时30分左右,河北拾冀黄渔0823”号渔船在渤海湾曹妃甸南部海区,被一 艘轮船撞沉,该渔船被切为两截,造成渔船实际全损,船上7人全部死亡的严重海难。天津海事局经调查认证肇事轮船为印度 “爱佳”轮。原告为此要求被告印度ICL海运有限公司承担7人人身死亡损害赔偿700余万元,船只损失费240余万元 ,并承担与本案诉讼相关的费用,涉案标的额共达1000余万元。被告在答辩中否认其为“爱佳”轮的船东而称其为该轮的 光船承租人,否认“爱佳轮”为此次海难的肇事船,并对原告提出的赔偿数额提出异议。

  庭审中,双方就印度籍肇事嫌疑船“爱佳”轮的船舶所有人主体身份确认进行举证时,原告律师当庭请求使用手提电 脑上网调取有关证据,通过“弃船保赔协会”的网页内容举证证明“爱佳”轮的船舶所有人为ICL海运有限公司。被告方当 庭表示,由于网上资料是否能作为证据使用没有相应的法律规定,因此不能作为证据使用。

  庭审中,原被告代理律师还就嫌疑船“爱佳”轮是否与遇难船只发生碰撞及损失金额的确认进行了举证和质证。至记 者发稿时庭审仍在进行中。

       短信发送,浪漫搞笑言语传情


发表评论】【时事论坛】【短信推荐】【关闭窗口

新 闻 查 询


分 类 广 告
  • 海旭大厦正在招租
  • 百事特计算机培训
  • 草原、承德四日游
  • 济南瑞新公司诚招
  • 上海协和-黄山旅游
  • 悉尼科技大学招生
  • 分类广告刊登热线>>

     新浪推荐
    新浪文化新版--网罗天下文人 荟萃奇文妙笔
    订阅手机短信头条新闻天天奖多款时尚手机!
    最新推出足球经理游戏--风云总教头之甲A
    追踪高考动态 贴心服务考生
    联想北京申办2008年奥运会专题
    全新北京都市生活--引领时尚 白领必读
    订阅手机短信 知纳斯达克中国概念股最新行情
    为漫画梦找一个家-漫画作家专栏闪亮登场!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网站简介 | 用户注册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中文阅读 | RichWin | 联系方式 | 帮助信息 | 网站律师

    Copyright © 1996 - 2001 SINA.com, Stone Rich Sight.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四通利方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