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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不完的家务,令每个家庭成员都深感烦心和无奈。近闻昆明某单位有位严女士,在家庭内部实行“改革”,把家务活分项承包给孩子,并按劳付酬,每月兑现。严女士说:这样做有两大好处,一是家务分流,让每个人都分担点家务事;二是培养了孩子的打工意识和动手能力,对他们将来进入社会、自谋出路、自食其力大有益处。后一点尤其重要。
严女士的做法和观点,引起了周围同事、朋友的争议。有的说,孩子做家务属理所当然,给钱是搞物质刺激,有害无益;有的说,能承担家务的孩子都在上学,现在课程那么紧,最重要的是让他们集中精力读书,而不应分心于家务,更不应想什么报酬……
针对这一现象,记者专门请教了教育界几位人士。西华小学校长说,现在的孩子多是独生子女,很多家长都不要他们承担家务,只要求用心学习,以致孩子们的劳动观念、务实能力都较差。采取有效手段吸引孩子们从小学习家务,树立不劳动者不得食的观念,现在来看很有必要,只不过不一定采取“付报酬”的方式。二十三中一位高中班主任则认为,严女士的做法很有道理,也很有新意。社会在进步,人的观念也在变,将来的就业形势会更严峻,生存竞争会更激烈,从现在起就培养孩子的打工意识、经济意识是很有必要的,所谓“物质刺激”的说法已经很老套,不是经济社会的科学观点。再说父母抚养子女,本来就要给他们这样那样的费用,而通过孩子们的劳动来给予,不正是很好的形式吗?
其实,严女士的做法也早已引起一些朋友、同事的效法。家有两个孩子的范女士把一周一次的大扫除承包给19岁的儿子,每月付酬80元,16岁的女儿则承包了每天取牛奶和晚饭后洗碗,月报酬分别为20元、100元。实行家务分工及承包后,兄妹俩都干得心甘情愿、高高兴兴,范女士也觉得减轻了家务重负。她说:“这等于是省下了钟点工的钱来培养孩子的打工意识和独立生活能力,值得。”(陶薇 春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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