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消息 日前,邹某和杨某因利用自己的轿车骗取保险金,分别被北京市西城区法院以保险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和一年,同时各被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
邹某前些年买了一辆二手轿车,眼瞅着报废的日子就要到了,他竟产生了到保险公司骗点儿保险金的念头。邹找来杨某共同合谋,由邹到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北京市西城支公司给车投保,杨则负责将车“偷”走藏匿。2000年7月24日9时许,邹某将车停放在海淀区某停车场内,杨某就用邹事先提供的钥匙将车开走藏匿后扔弃。次日,邹到保险公司谎称汽车被盗,并于2000年11月2日骗领保险金人民币1.76万元。(孙建宏 车驰 邵微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