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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杨克元陈洁陈瑜)保姆王阿姨趁刚满30个月的女童熟睡时外出,不料女童竟从六楼坠落身亡,这是本月初发生在本市田林地区的一幕悲剧。女童的父母近日向闵行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保姆赔偿丧葬费、精神损失费等总计人民币10万余元。
家住田林的张先生和吴女士于去年9月4日,聘请49岁的下岗人员王阿姨到其家帮助照料孩子、料理家务,报酬为每月人民币700元。
据王阿姨陈述,4月3日下午1时,她待孩子午睡后,忙起了家务,看到垃圾袋满了,在确认小孩没醒后,便出门扔垃圾。临出门前,她特意关上了阳台门。
前后不到十分钟,待王阿姨倒完垃圾回来时,发现小孩没了。她上上下下找了个遍,就是没有小孩的踪影。车库管理员提供了一个线索:“刚才听到小孩的哭声,紧跟着还听到‘噗’的一声。”
王阿姨再次返回六楼房间,从阳台探身出去,看到小孩扑倒在底楼的天井里。待孩子父母在下午3时赶到医院时,小孩已经死亡。
孩子父母在诉状中称,保姆趁小孩熟睡之际外出,估计是孩子醒后哭叫无人,遂爬到六楼窗口,失足坠落至底楼的水泥地上。为此,要求保姆王某支付抢救费95元、误工费2295元、交通费300元、丧葬费8466元;赔偿抚养女儿30个月费用26700元;赔偿生育女儿的营养费、保胎费等费用13600元及精神损失费50000元,合计101456元。
被告王某接到诉状百感交集,她称,以前小孩睡觉时,她还去买过菜,这次就是倒个垃圾,实在没有料到会出这样的事。现此案正在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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