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4月9日讯(记者乔文林) 今天,在市北城管七中队的说服教育下,一长期经营水果的不法业户终于撤走,使被占场地“重见天日”。
4月6日下午,一市民向本报“新闻110”反映:在伊春路与福州北路交界处有一占地20余平方米的私设水果摊,周边垃圾、杂物多。此处被市爱卫会列为全市43个环境“脏乱差”点之一。
记者接报后,迅速将此情况反映到城管部门。市北城管七中队随即发出通告,要求该摊主撤走,通告发出后,其仍不想离开。4月7日上午和4月8日下午,七中队林队长通过该摊主的朋友,两次做其思想工作。4月8日晚上,林队长告诉记者:该摊主的思想工作已经做通,他答应于次日撤走。
今天上午9时15分,本报“新闻110”服务车与市北城管七中队巡逻车同时到达现场,随后,该摊主开始撤摊,并往车上搬货物。10时10分,撤摊后,该摊主与城管队员告别。
据了解,迄今为止,在全市43个环境“脏乱差”点中,此次清理是惟一通过做思想工作解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