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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大庆石化总厂朝鲜族干部韩某因每年两次到湖南看望孩子的差旅费要求单位赔偿而起诉至法院。法院审查后认为证据不足,不予立案。韩多次到法院要求立案,并声称法院不解决问题,就到北京上访。对此,法院领导亲自接待,摆事实,讲法律,终于使韩解决了思想“疙瘩”,打消了上访念头。这是大庆法院信访工作中的一个例子。
为进一步强化信访工作,大庆法院规定:两级法院的“一把手”是信访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谁所在院信访工作出现问题,就追究谁的责任。1997至1998年,先后有两个基层法院因信访工作不力,在目标考核中被“一票否决”。随着工作力度的不断加大,大庆法院的信访案件逐年减少。
为求稳定,大庆法院变“上访”为“下访”,主动下去调查摸底,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去年3月,针对滞留在中院的43件“上访老户”案件的实际,大庆中院要求,各基层法院院长必须负起责任,彻底解决所有问题,问题没有解决的或解决不彻底的,基层法院“一把手”主动辞职。而后,两级法院上下齐动员,该立案的立案,该尽快审结的尽快审结,能执行的尽快执行。很快,43个“上访老户”的问题都得到了圆满解决。
在全省法院系统目标考核中,大庆法院信访工作始终位居前列,告诉立案庭荣立集体三等功,陈世余被最高法院授予“人民满意的好法官”荣誉称号。(梁忠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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